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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插箭遊街(一)(2 / 2)

胖員外明顯是在訛詐。模樣的標準在他的心中,就算真拿出一隻一模一樣的雞,他也會說是不一樣的。

信王還想爭辯,朱由誠一擺手,製止了他——和貪心的人爭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隻會讓你覺得惡心和厭煩。

在遼東和西南,朱由誠喜歡用武力說話,因為麵對的是凶惡的敵人。

可是在這裡,儘管土財主的臉非常醜陋,但朱由誠還是不想訴諸武力——無論怎麼說,胖員外也算是大明的一份子,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不能動不動就喊打喊殺。

朱由誠道:“好吧,十倍就十倍吧。誰讓我們先做錯事呢?”

他讓侍衛去車上取十倍的賠償金給胖員外。

說實話,雞在大明非常便宜,四十文而已,十倍也隻是四百文,八隻雞也不過三千二百文,三枚銀圓多一點點。

朱由誠開著工廠修著馬路,還挖著煤礦,可是說是日進鬥金,這點錢還真沒放在眼裡。

當然信王也非常闊,除了從兒童樂園的產業裡分得巨額利潤之外,還有親王的俸祿。他也看不起這點錢,關鍵是氣憤難平。

朱由誠輕聲安慰道:“財去人安樂。雖然這口閒氣難平,但也算是個教訓。我們可以借此機會整頓錦衣衛的軍紀,讓他們今後不再犯錯。”

侍衛的動作很快,來去如風,片刻後便把錢放到胖員外的手上。

才幾枚硬幣而已,胖員外居然點了又點。

點完錢,胖員外小心地把錢放進口袋,然後說道:“錢的數量沒錯,看來你們這群丘八倒是挺闊的,搶了不少家吧。不過這個不關我事,我想問的是你們打算怎麼處理偷雞賊。”

怎麼處理四大俠客,朱由誠早有決定。但這是錦衣衛內部的處分,屬於軍事機密,怎麼可以泄露給外人聽呢?

再說,錦衣衛已經給了胖員外十倍的賠償,無論從哪朝律法來說,這事已經了結,他怎麼還抓著不放呢?

朱由誠心中不悅,冷冷地說道:“先,我要告訴你的是,我的士兵是誤把家雞當野雞,做了錯事,本算不得盜竊。既然不是盜竊,你就不是苦主。不是苦主,也就沒有權利追問我軍的處理結果。其次,我要警告你,我軍處理任何士兵都是軍事機密。如果你執意要剌探軍情,休怪我的軍法不留情。”

胖員外臉色一寒,道:“彆跟我講什麼軍法不軍法,不要以為我是鄉下的土老冒,好欺負。實話告訴你,我是王家人。大明的王家可出了不少讀書人,可不是你們這些夯貨能惹的起的。遠的不說,就說我的堂兄王象春,那可是貨真價實的兩榜進士。他高中榜眼,一路高升,年級輕輕就已經是吏部郎中了。”

朱由誠笑了,王象春是新城人(今山東淄博市桓台縣新城鎮),胖員外或許姓王,但他是長沙人,一個山東,一個湖南,也不知是怎麼攀上親戚關係的。

再說王象春也不是個什麼好鳥,他的家人於崇禎四年逼迫孔有德,迫使孔有德在山東謀反,害死了大明鑄炮專家孫元化。謀反失敗後,孔有德帶著大量火炮投奔清廷,使蟎清的軍事實力暴漲。

對了,孔有德造反的原因就是一隻雞。

據說孔有德的士兵因饑餓難耐,偷了王象春家的一隻雞,王家的家丁不依不饒,非要孔有德將那名士兵“插箭遊街”。全軍嘩然,孔有德覺得顏麵無光,悍然動兵變。

朱由誠現在知道為什麼覺得這件事似曾相識了,原來這件事的起因和經過和孔有德那次事件如出一轍,隻是不知道這位號稱王象春親戚的胖員外會不會提出“插箭遊街”的要求。

“你想怎麼樣?”朱由誠問道。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我王平也算是長沙城頗有名望的人,這件事不能就這樣算了,否則我的麵子往哪裡放?我的要求不高,要了結這件事,就要重重處罰那幾個偷雞的丘八,以儆效尤。”

原來這位圓滾滾的員外名叫王平。

“錢,我已經賠了,你見好就收吧。做錯事的士兵是新入伍的戰士,他也是無心之失。你的雞放養在田野裡,誰都會誤以為是野雞。他這是抓野雞,原算不得偷。現在又有十倍的賠償,你的麵子裡子都有了,何苦抓著這件事不放呢?”

“什麼麵子裡子?我王大爺放在外麵的東西,從來沒人敢動。再說這些雞養在外麵也不是一天兩天,平時彆說雞,就算是雞生了一個蛋,也沒人敢動。偏生你們這些夯貨膽大包天,竟然吃了老夫的雞。如果不整治整治你,我的東西還怎麼還敢放在外麵?”

信王雖然沒有偷雞,但吃雞還是有份的,他有點心虛地問道:“那你究竟想怎麼樣?”

“將那幾個偷雞的丘八插箭遊街,不止要在軍營裡遊,還要遊遍四裡八鄉,讓所有的百姓都知道,我王大爺的東西是不能隨便動的。”

所謂的“插箭遊街”指的是,重責軍棍後,耳朵上插上箭支,遊街示眾。

這是僅次於斬的重刑。(未完待續)

ps:苦難深重的裝修,賠錢賠精力賠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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