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由骨子裡散發出的傲慢,讓慕寧潛意識出現了不喜。
她抬起頭,望向那聲音的主人。
這女子一身綾羅綢緞,潔白的手腕上戴著成色不錯的玉鐲,長相雖不突出,但也算是耐看,濃密的秀發用幾根金釵攢起來,做的是未出閣的打扮。
“你為何在愣神,表姐已對你不薄,若是你還想要其他的,倒不如趁早死了這條心。你已不是當年禦封的郡主了,一個小小的奴婢,野心太大,隻會自取滅亡。”
慕寧微微笑了笑,低下頭去:“奴婢謹遵小姐吩咐。”
陳茵瑤冷哼了一聲,瞥到看到慕寧那張天香國色的臉,心頭陡然出現不適,扭頭就走了。
等她走了,慕寧徑直過去把門關上。
她揉了揉有些疼痛的額頭,仔細地梳理了一遍原主的記憶,突兀地笑了一聲。
你被剽竊過嗎?
每次一問到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會大倒苦水,被抄襲的痛,隻有經曆過的人才懂。
而原主,就是那個被剽竊人生的人。
原主是書香門第的女兒,因為一次意外,她的父親被貶謫,丟了官,發配到了邊疆。
年僅三歲的原主並沒有跟隨一同去,而是被留在了京城。
不是有人喜愛她,而是她某一房遠房親戚,為了她能夠代替自家的女兒去蠻族和親,把她收成了養女。
當時她的父親奮力相爭,不想讓女兒受這樣的委屈,哪怕發配到邊疆,隻要辛苦勞作,總還是有活路。
但若是變成了去和親的對象,那就生死未知了。
蠻夷的凶殘,他們早就有所耳聞,和親的人選從公主變成官宦家的小姐,也是皇帝不忍心自己的女兒年紀輕輕就香消玉隕,才做的改變。
他的女兒不行,彆人的女兒就可以嗎?
可惜胳膊擰不過大腿,在皇帝的默認下,原主在端王府住下了。
原主從小跟天真爛漫的端王郡主一同長大,也許是繼承了父親的天賦,她從小就才華橫溢,三歲能作詩,五歲能寫文,年紀輕輕就名動京城,成了遠負盛名的第一才女。
因為如此,有很多公子哥心儀於她,妄圖娶她為妻。
但和親對象不可改變,原主剛剛及笄,就被請封為明靜郡主,隻待蠻族前來求親。
原主自小就知道她的命運,所以不曾接受過任何一個男子的心意,即便她的追求者中有皇宮裡的皇子,也有征伐沙場的將軍。
比起她來,這端王府真正的郡主,也就是本書的女主角,生活就好多了。
端王爺是為了心愛的女兒,不惜把其他家的好女兒送入火坑的人,又怎麼會虧待他的女兒半分呢?
從小這位女主角過的就是錦衣玉食的日子,生性也天真爛漫,讓人見之生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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