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什麼意思?”
“你耳朵上的傷是怎麼來的?你自己心裡沒數嗎?”年輕刑警冷笑道:
“dna比對結果很快就會出來,等結果出來,你就算再怎麼狡辯,也無濟於事,還不如早點交代了。”
我愣了好一陣才明白過來:心怡是被人掐死的,臨死前,她抓凶手,指甲裡留下了凶手的皮膚組織。
兩個警察以為我是凶手,把我耳朵上的傷口當成是被心怡抓破的。
“你們搞錯了,我真沒有殺心怡,我耳朵上的傷是搬運屍體的時候,不小心弄破的。”
我真的是快要瘋了,明明自己也是受害者,怎麼就被當成了凶手懷疑?
“搬運屍體的時候弄破的?屍體給你抓的嗎?怎麼就那麼湊巧?”兩個刑警明顯不信。
“這個可以查殯儀館的監控錄像,再說了,我也沒有作案動機啊!我跟心怡好好的,為什麼要殺她?你們破案不講邏輯的嗎?”
“不講邏輯?”中年刑警冷笑起來:“我們查到了張心怡的聊天記錄,她發現了你參加同學會,跟女同學出軌的事實,還說等你回來,要找你問個清楚。”
“什麼?!”我真的沒有想到,自己跟江麗欣滾床單的事情,心怡那麼快就知道了。
“按照正常邏輯推理,張心怡找你對質,你們兩個人產生爭吵,爭吵導致了肢體衝突,你一時衝動,對她痛下殺手,這樣是不是很合乎邏輯?”
“不,不是的,心怡真的不是我殺的,這些肯定都是那個女屍做的,我是冤枉的。”
我真的慌了:事情怎麼就成了這樣?
我現在真切的覺得,這一切都是針對我的陰謀,因為實在是太巧合了。
“看樣子你是不想交代了,沒關係,你繼續玩,等法醫解剖結果和dna比對結果出來,就算你能把死的說成活的,也逃不過法律的製裁。”
兩個刑警見我不肯配合,說完這些話,就離開了審訊室。
我傻愣愣的坐在椅子上,盯著牆上那麵鏡子怔怔出神。
怪不得警方會懷疑我,如果我是辦案人員,肯定也會這樣認為。
奸情被女朋友發現了,肯定會產生衝突,作案動機就有了,再加上手指縫的皮膚組織,我的耳朵上還有傷口。
這不是證據是什麼?哪有那麼多巧合?
這已經形成了一個完美的邏輯閉環,要是放在古代,我肯定已經被定罪,等著開刀問斬了。
我現在也隻能寄希望於現代刑偵技術,既然我沒有殺心怡,她的指甲也沒有抓到過我,那dna比對的結果就能還我清白。
心怡的指甲沒有抓到過我?
這個念頭跳入我的腦海後,我猛然一個激靈,忽然想起一個問題。
我昨天跟心怡顛鸞倒鳳,她癱軟如泥的時候,忍不住在我的後背上抓撓過。
以往她很少有這樣的表現,我之前被江麗欣抓了後背的傷口還沒愈合,怕她知道,一直強忍著沒敢阻止。
雖說那是昨天早上的事情,可萬一昨天心怡指甲裡的表皮殘留沒有在洗手時清理乾淨,那我不是百口莫辯了?
自己真要被當成凶手槍斃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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