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多講兩個普法小故事。”
“張三呢……算了,咱們這次不講張三。”
“咱們就說李四吧,李四這小子開了一家公司,是個大老板,非常有錢。”
“可是呢,他這人有一個缺點,那就是跟孟德一樣,非常好色,喜歡勾引人家的老婆。”
“非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
“這天,他拉著王五老婆的手在逛商場,兩人一路上有說有笑,郎情妾意,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倆是真正的夫妻呢。”
“正開心呢,正主王五出現了,王五見李四這小子居然敢勾引自己的老婆,當即麵色大怒,準備衝上去給李四這小子倆大逼兜子。”
“李四見王五跟自己動手,也是不含糊,仗著自己人高馬大,對著王五就是一頓爆錘。”
“打完人之後,嘴裡還罵罵咧咧的說道,我勾引你老婆是看得起你,你踏馬的還敢打我,找死呢。”
“這下可把王五給氣壞了,從地上爬起來,想要再跟李四一決雌雄。”
“結果呢,跟上次差不多,再次被李四打倒在地。”
“最後,警察叔叔來了,把李四帶回了派出所。”
“王五被李四打成重傷,檢察院打算以故意毆打他人,並致其重傷的罪名起訴李四。”
“大家覺得這條罪名合適不?”
“哈哈,好一句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真是深得我心呐,就衝這句話,三哥我粉你!”
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1
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1
出乎林河意料的是,大家留言的第一句內容竟然不是回答他剛才的問題,而是瘋狂刷屏這句話,這給林河整的有些無語了。
禮義呢,廉恥呢,覺悟呢?
這幫小子真是太壞了。
良久之後,這才有人正常發言。
“不合適吧,明明是王五先動手的,怎麼能說是李四故意傷害呢。”
“腦子呢,人家勾引你老婆,你難道就上去跟彆人講道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或許咱們可以成為很好的哥們,對了我住隔壁,我姓王。”
“動手打人是人之常情,可是法律上還想沒有人之常情這一說吧。”
“我覺得吧,李四到了法庭說,可以說自己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這樣的話,法院應該會從輕發落的。”
“從輕發落個屁,明明是李四有錯在先,怎麼能說自己是正當防衛呢。”
“好比小偷去你家偷東西,你剛好回家,兩人撞個滿懷,然後你倆打在一起了,到法庭上小偷會說自己是正當防衛?這踏馬的還不當成搶劫給判了?”
“道理是這個道理,可我總感覺哪裡不對。”
“感覺不對那就對了,我覺得法院的判法沒毛病。”
……
接下來,就是無休止的爭吵。
一方認為法院起訴的罪名個非常合理,一方認為李四這次判的有點冤。
林河見狀,滿意的點點頭。
不錯,有爭議,才說明自己這個故事講的深得人心。
到最後,等自己把正確答案放出來後,可以改變一大部分人的認知。
也隻有這樣,才更能說明自己普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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