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屏幕上清一色的無罪論,林河也是笑著摸了摸下巴。
不錯,孺子可教,也不枉自己在這裡苦口婆心的跟這幫網友掰扯了倆小時的普法故事。
“嗯,大家講的很對,張三這種行為的確不算是犯罪。”
“頂多也就是預先防衛,隻有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這個防衛才會生效,這點在法律上是可以解釋的通的。”
“不過大家還需要注意一點,防衛的後果隻限輕傷,如果故事中,瀉藥勁兒太猛的話,把李四拉成重傷,依舊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當然,有些人也會覺得不公平,但你想想,人李四隻是偷個外賣,解解嘴饞,幾十塊錢的東西,你‘哢’的一下,把人乾成重傷了,人李四也冤枉啊。”
“是不。”
林河講完,眼神直勾勾的盯著屏幕,大家仿佛在他的眼中看到了兩道紅光。
類啊類,阿斯類啊類……
“我靠,我就知道會是這個結果。”
“大家算一下,這是三哥第幾次逃脫了法律製裁。”
“哈哈,張三再一次續寫了自己法外狂徒的傳說。”
“牛逼,我就說嘛,三哥怎麼會一直這麼憋屈。”
“小母牛照鏡子……裡外都牛逼。”
禮物刷屏,特效不止。
坐了這麼久,林河隻覺得腰背發麻,也沒心情數禮物了,接著道:“好了,非常感謝大家的禮物,咱們繼續下一個案例。”
“王五呢,喝了一斤白酒,坐在十一樓的陽台上耍酒瘋,嘴裡大喊著,我相信光,我要跳下去,你們都不要攔著我。”
“恰好此時,馬六從旁邊經過,大喊道,哥們,你好勇,趕緊跳下來,隻要你跳下來,很快就可以找到你夢想中的光之國了,那裡有泰羅,迪迦,格雷……”
“王五一聽,這麼神奇的嗎?”
“隻聽‘哐’的一聲,王五就從十一樓跳了下來,去追尋自己的信仰去了。”
“請問,在這個故事中,馬六有沒有犯罪。”
這……
三百萬的圍觀小夥伴愣住了。
這個問題好像有點難啊。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網上,會看到很多這種輕生的念頭。
旁邊經常是圍了一大圈人,有好事者,甚至還會瞎起哄。
你要說他屬於犯罪吧,可起哄人隻是在那裡喊了兩聲。
你要說他不屬於犯罪吧,可這造成的結果也太嚴重了吧。
如果不懲治這種行為,那就是嚴重敗壞社會風氣。
林河看著稀稀拉拉的刷屏,大概也猜到了網友心中的糾結,提醒道:“注意,故事中,王五是喝了一斤白酒,此刻的神誌已經不清醒。”
良久之後,這才有人試探著說道。
“我覺得,馬六的行為,應該是屬於教唆他人犯罪吧。”
“我反對,什麼犯罪不犯罪的,跳樓跟犯罪有什麼關係。”
“你說的有道理,我不管,反正馬六就是犯罪,他又不是張三,憑什麼這麼狂?”
“馬六的行為應該不算是犯罪吧,喊兩嗓子,最多也就是道德敗壞,拘留個十五天。”
“上次我看到一個視頻,是個男孩子要跳海,旁邊很多人在起哄,難道要把這些人都給抓起來嗎?”
……
三百萬水友你一言,我一語,說話都不怎麼肯定。
這個問題這麼難嗎?林河內心也是一陣驚訝。
他乾咳一聲,清了清嗓子道:“好吧,我來告訴你們正確答案,馬六的這種行為的確是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