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將孫傳福失魂落魄的模樣儘收眼底,嘴角含笑道:“大家剛才看到的那份聊天記錄,4月20日,周穎在微信上跟孫傳福頻頻互動。”
“可是根據我的當事人回憶,那天下午,她的手機拿去手機店修理了。”
“而周穎把手機放在手機店後,就回家休息去了。”
“她都沒帶手機,又怎麼可能跟孫傳福互動。”
“這個時候,孫傳福依舊能跟周穎聊天,那就隻有一個可能。”
“一定是有人在pc端,使用周穎的微信跟孫傳福聊天。”
不得不說,林河的推理已經無限接近於事實真相。
話音剛落,原告席上,孫傳福就楞在那裡。
他一臉驚恐的看向林河,整個人都要嚇尿了。
倒是嶽金硬著頭皮,堅持道:“被告辯護律師,法庭是個講證據的地方。”
“我承認,你的推理很精彩,可是證據呢?”
“沒有證據,你就是說破天都沒有用!”
太踏馬的嚇人了,這小子怎麼這麼能猜。
現在隻能期望林河手裡沒有證據,不然的話……
“證據?”
林河冷笑一聲,“好,我給你證據!”
隨後,他看向台上的吳達道:“法官大人,我現在請求使用信號乾擾儀屏幕法庭內的手機信號。”
“另外,希望法庭能夠派人到周穎修手機的那家店,調取監控視頻!”
“還有,孫傳福公司的監控視頻也不能放過,或許能在那裡,找到是誰在偷偷使用周穎電腦上登錄的微信,在跟孫傳福互動!”
屏蔽手機信號,是防止有人跟外麵聯係。
調取手機店的監控,是為周穎自證清白。
調取孫傳福公司監控,是為了查找對於本案最有力的證據。
“嗬嗬,你以為你是誰啊,竟然要法院幫你去查找證據。”
嶽金冷冷一笑,譏諷道。
“為什麼不能呢?”
林河據理力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可以請求法庭搜集證據。”
“你方在上次一審過程中,並未拿出這份聊天證據,我方準備不足也是情有可原!”
“況且,槍尖未遂屬於刑事案件了,兩處的視頻監控都是這次案件的有力證據,我覺得讓法院幫忙調查取證,完全合情合理。”
林河說完,將目光看向台上的吳達。
吳達思索片刻,於另外兩位法官對視一眼,這才緩緩敲錘。
咚!
“本法庭支持被告方辯護律師的說法。”
“來人,上信號乾擾器!”
隨著場中法警接通信號乾擾儀,孫傳福麵色一片死灰,無力癱坐在椅子上。
他知道,隻要法庭拿到監控視頻之後,他就徹底完了。
“嶽律師,現在怎麼辦?”孫傳福有氣無力的問道。
“踏馬的,你問我,我問誰?”
嶽金沒好氣的罵道:“沒事非要拿出這份聊天證據,現在引火上身了吧。”
“真他媽是個豬腦子!”
孫傳福這邊,眼看官司要輸,本來心情就不好,被嶽金罵作豬腦子,也是忍不住破口大罵:“草泥馬,你鱉孫罵誰呢。”
“你個廢物,收了老子五十萬,連個官司都打不贏,還有臉跟老子逼逼賴賴!”
“日內瓦,退錢!”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