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是嚇唬你的。”
林河從口袋中摸出律師證,在老太太眼前晃了晃:“我是一名正兒八經的律師,下麵就給你做一次無償普法。”
“我國刑法裡,有這麼一條叫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你撿到小夥子的手機,拒不歸還,這已經涉及到侵占罪了。”
“法院麵對此類行為,可以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然,事實上,法院要針對此類案件立案,金額必須要達到五千元以上。
林河在賭:賭這個老太太不懂法。
老太太聽到這個說法,整個人也是驚呆了。
好家夥,沒想到打劫劫到律師頭上去了。
林河繼續道:“而且後來,小夥子要求你返還手機,你卻堅持要人家拿一千塊補償金。”
“非法持有他人財物,並且索要贖金,這已經是敲詐勒索的範疇了。”
“這個行為可比非法侵占嚴重多了,一般都會判刑三年以下。”
“如果我真的把五百塊錢給你,那你兩項罪名都會成立,將會被判刑的。”
“所以說,我之所以不給錢,完全是在救你。”
“現在,老太太,你懂了嗎?”
林河說完,一臉誠摯的望著老太太,一副都是為你好的樣子。
臥槽,這年輕人,老6了。
圍觀群眾,包括幾名警察在內,都是一臉驚訝的看著林河。
他們沒想到,為關平出頭的這個年輕人竟然是一名律師。
律師也就罷了,講的還這麼專業。
就因為五百塊錢,都能給對方掰扯到刑事犯罪上去。
什麼是專業?
這踏馬的才叫專業。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的緣故,此刻,他們看著林河那一臉含蓄的笑容,仿佛能從他眼中看見兩道紅光。
反倒是黃月英,依舊死鴨子嘴硬。
麵色有些不自然的說道:“什麼兩年三年的,你可彆在這裡跟我扯。”
“腰裡揣個死耗子,你給我冒充打獵的。”
“誰知道你那律師證是真是假,就敢拿出來忽悠人。”
很顯然,她此刻依舊是不肯放棄即將到手的五百塊錢。
“證件真的假的無所謂。”
林河淡淡一笑:“刑法270條侵占罪,大媽你現在就可以拿出手機查一查,看我剛才說的對不對?”
“如果不對,我可以給你一千,這樣總行了吧。”
黃月英也不含糊,還沒等林河話說完,就拿出自己的手機,飛快在度娘上輸入刑法270條。
看她那手速,智能機玩的比年輕人還6.
看著手機上顯示的內容,黃月英臉色一點一滴陰沉下去。
不用猜就知道,林河剛才闡述的侵占罪都是正確的。
旁邊吃瓜群眾看到這一幕,也是暗呼神了。
有幾個人也會忍不住,開始百度起來刑法270條。
老警員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裝著手機的口袋,剛準備掏出手機,轉念一想,這大庭廣眾的,自己要真是去查的話,會不會顯得有些丟人了。
隨後,他若無其事的把手伸出來,還順手在褲子上抓了兩下,權當剛才是在抓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