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可以為我作證的!”
李誌高話音剛落,就聽觀眾席上人七嘴八舌的說道:“是啊,李總說的對,我在公司工作三年時間了,可以證明這是我們公司不成文的規定。”
“嗯,我也記得自己上班第一天,李總就跟我說過,公司是非常注重集團活動的,告誡我一定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一切活動。”
“還有我,我在李總公司上班四年了,我個人非常喜歡參加公司的一切團建活動。”
“團建使我健康,團建使我快樂,我真是太喜歡公司的團建了,我為李總點讚!”
……
看著觀眾席上那些爭先恐後給李誌高站台的人,林河都樂得差不多都要笑出聲了。
不是吧,這些人都這麼上道。
我還正愁待會怎麼把你們送進去的,你們一個個就跳出來證明自己是詐騙公司的老員工了。
嗯,不錯!
不但可拷,而且可刑!
等會給李誌高量刑的時候,希望你們不要後悔現在的舉動。
“肅靜,肅靜!”
金瑞沙敲了敲手邊的小錘子,道:“請大家保持法庭紀律,不要大聲喧嘩!”
瞧見場內終於安靜下來,金瑞沙滿意的點了點頭。
旋即,似乎想起來什麼,猛地向林河的方向看去。
見林河隻是一臉笑意的把目光放在觀眾席,金瑞沙這才鬆了一口氣。
呼,還好沒被注意到,剛才真是有些大意了。
李誌高攤了攤手,衝著高台之上的三位法官說道:“法官大人,你們也聽到了,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任何活動。”
“這是我們公司每一個老員工都知道的事情,珈藍做不到這一點,我開除她也無可厚非吧。”
李誌高說完,還不忘得意的看向林河。
看吧,現在眾口鑠金,你還能說什麼。
律師了不起啊,看老子照樣吊打你!
收到李誌高的眼神,林河隻是淡淡一笑,起身道:“好吧,我承認,李總的公司凝聚力的確是非常強,員工個個都很喜歡參加你組織的團建。”
“可是,那又能怎麼樣呢?”
林河話鋒一轉:“我們國家,可是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員工下班之後,必須要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
“我個人雖然尊重你們公司這條不成文的規定,但我想說的是,李總開除珈藍,依舊不符合法律規定。”
“貴公司的規定再大,總不能大過國家法律吧。”
這……
李誌高惱怒的盯著林河,拿國家法律壓我,欺負我不懂法是不?
“可是,我們公司人人都能遵守這條規定,憑什麼珈藍就不能夠遵守?”李誌高爭辯道。
林河掃了他一眼,淡淡道:“有人願意積極配合公司團建,這是他們的事情。”
“我的當事人不願意配合參加,自然也有她的理由。”
“難道就因為珈藍不喜歡參加團建活動,被告就要開除員工嗎?”
“這種行事風格,未免也太過於霸道了一些吧。”
“員工在公司上班,隻是為了掙一份辛勞報酬罷了。”
“雙方所簽署的勞務合同也隻是在平等互惠的前提下,約定要參加的工作內容。”
“一句話,勞務合同隻是一份工作合同,可不是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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