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點,孫雨彤訴雷鳴幾人損害名譽一案正式開庭。
主審法官陳平穿著整齊,雙手負於身後,緩緩走進法庭。
目光在全場掃過,當看到原告席上的孫雨彤時,也是微微有些詫異,沒想到今天俺要陳要給大明星斷案。
這會,陳平心裡已經考慮著,庭審結束之後,要不要找孫雨彤要個簽名或者留個影啥的,畢竟這可是自己十八歲的女兒最喜歡的一個明星了。
目光流轉,當陳平看到孫雨彤旁邊的林河時,整個人都是驚呆了。
他…是…張…三?
雖然,這是林河第一次來津門開庭,但關於三哥的傳說早就已經傳播整個龍國的司法圈,陳平自然是知道國內司法界有這麼一名後起之秀的。
“老吳,看原告席上的那個代理律師。”
陳平衝著旁邊的同事說道。
“怎麼了?”老吳疑惑的向那個方向看去,隨即忍不住驚呼出聲:“臥槽,法外狂徒張三,他怎麼會來我們這裡?”
兩人對視一眼,皆是從對方臉上看到凝重之色。
陳平瞬間把找孫雨彤要簽名的事情拋之腦後,深吸一口氣,心中默念:法治,公正,廉明,奉獻八字箴言。
被告席上,當雷鳴看到周雨薇出現在觀眾席上的時候,眼神也是有著瞬間的呆滯。
她怎麼來了?
咚!
“現在我宣布,原告人孫雨彤訴雷鳴幾人損害名譽一案正式開庭!”
“下麵,請原告方進行事實陳述並控訴!”
林河站起身,擲地有聲的說道:“法官同誌,這兩年來隨著我的當事人孫雨彤演繹事業發展的順風順水,網上逐漸出了一些抹黑她的言論。”
“這些虛構事實,故意捏造的言論給我的當事人孫雨彤的事業造成了很大的負麵影響。”
“經過我們調查發現,這些言論都是雷鳴等人在網上蓄意發起,然後再經過刻意的輿論引導,從而達到某些不為人知的目的。”
“被告人此舉,已經觸犯到了刑法246條誹謗罪: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246規定,觸犯此條刑法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必法官同誌也知道,我的當事人孫雨彤是個公眾人物,名譽敗壞,定然會給她的演藝事業造成極大的損失。”
“因此,雷鳴等人除了要對上述事件擔負刑事責任外,我方另外請求法院判定被告雷鳴等人賠償我的當事人一千萬的經濟損失。”
被告席上,雷鳴等人聽到林河的控訴之後,瞬間懵逼了。
不是吧,我們就是做個水軍噴子而已,咋還要判刑了。
開庭之前,他們以為自己這種行為最多也就是觸犯了治安管理法,去看守所待個幾天就出來了。
反正去裡麵蹲著,工資照拿不誤,上麵還有一筆不小的慰問金發下來,好像也沒什麼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