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點來看,手機的保管權已經從我這裡,移交到理發店了。”
“畢竟,我是理發店的消費者,他們有責任為我遺落的財物負責。”
“不知道我這樣說,警察同誌你可以理解嗎?”
老警員深以為然的點點頭,表示自己可以理解。
身旁的另一位警員也是奮筆疾書,力爭不把林河所說的每一個字落下。
這踏馬的,都是指控對方的證據啊。
到了警局中,都要記錄在案的。
林河接著道:“而這位女士,從理發店將手機拿走。”
“表麵上看,他是拿了我的手機,而實際上,他是在盜取理發店的財物!”
“畢竟,這時候手機的保管權在理發店。”
“她未經任何人的允許,將手機從理發店帶走,這就是盜竊。”
“根據刑法規定:盜竊價值在一千元以上,可成立盜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我的手機價值4999元,從這一點上來說,法院已經可以對她量刑了。”
吃瓜群眾聽到這裡,也是紛紛為林河點讚。
什麼才叫專業,這才叫專業。
什麼踏馬的叫專業,這踏馬的才叫專業。
要問怎麼判刑,怎麼給人送進去,這還得是三哥啊!
社會我三哥,人狠話不多!
你看,這不隨便幾句話,婦女就喜提三年刑期了。
跟吃瓜群眾看熱鬨的心情不同,馬秀芝這會已經快要嚇尿了。
這位小兄弟,彆嚇大姐好不好。
大姐已經知道錯了。
馬秀芝一臉驚恐的說道:“兄弟……剛才都是大姐我鬼迷心竅,不該偷……拿你手機的。”
“我這就把手機還給你,你看行不行?”
看她這般模樣,哪裡還有半點剛才的目中無人,不屑一顧。
林河見狀,微微一笑。
這就慌了,彆急,我還沒說完呢。
他衝一旁的張炫邁道:“炫邁,上錄音!”
“好勒!”
張炫邁咧嘴一笑,把剛才的錄音放了出來。
錄音中,馬秀芝的態度那叫一個不可一世。
特彆是那句:拿兩千塊出來,我就把手機還給你們如何?
被張炫邁反反複複播放了三遍。
林河輕笑一聲:“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
林河指著馬秀芝道:“手機被她盜竊,我這個失主找上門來。”
“她不但不肯歸還手機,反而還明目張膽的對我索要贖金。”
“這位女士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
“雖然我並未交付這兩千塊,但是鑒於她主觀上的勒索意圖和言語表現,這已經構成了勒索罪。”
“隻不過是因為意誌以外的原因並沒有得逞,她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叫勒索未遂,對於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減輕一定的法律責任。”
“現在,我要求你們警方以盜竊和勒索的罪名,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不知道,這位警官你是否同意我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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