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說完,目光落在台上三位法官的身上。
徐建青三人對視一眼,他說的好有道理啊,原告鄭浩的行為,的確是有些不正常。
林河繼續道:“真相隻有一個。”
“事發之後,我方當事人常遇春賠償了鄭浩人民幣合計三萬六千元,鄭浩出具了一份諒解書。”
“這就表示著,雙方都不再追究對方的責任,這件事情已經結束了。”
“而前段時間,鄭浩又找到常遇春,希望後者再支付他十萬塊錢,否則就要向法院起訴。”
“對方的行為已經涉嫌敲詐勒索了,我的當事人常遇春自然拒絕了他這一無理要求。”
“因此,這件事情才會再次拿到法庭上討論。”
“我希望三位法官同誌能夠結合整件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對我的當事人常遇春作出一個合情合理的裁判。”
聞言,三位法官對視一眼,目光交彙,皆是微不可查的點了點頭。
被告律師這個要求,好像的確不過分哈。
咚!
“被告方所講述的事實我們已經了解。”
“下麵,請原告方就被告方剛才所說的幾個觀點,進行辯駁。”
聽聞此後,林河微鬆一口氣。
現在看來,三位法官同誌已經在考慮自己的意見了。
不然,這會兒應該是繼續讓自己答辯,而不是請原告方發言。
在眾人目光的注視下,周元起身道:“被告律師說常遇春向派出所投案,請問這點可有證據?”
林河輕輕點頭:“自然是有的。”
接下來,林河拿出派出所接警記錄的複印件,讓書記員呈交給法官。
法官看過之後,又將複印件轉給了原告一方。
周元看著手中的這份帶有向陽路派出所印章的複印件,久久沒有說話。
這個律師有料啊,居然還事先讓常遇春去了派出所。
這一招,有點妙啊!
本來就是輕傷,再加上被告方有自首的傾向,現在這個情況,隻怕法院也是偏向他們那邊了吧。
被告方所提出的四個無罪辯護觀點,他現在一個都沒有辦法反駁。
誰讓在這件事情中,鄭浩本就是過錯方呢。
直到現在,他才發現,自己小看了對麵的那個年輕人。
瑪德,人不大,辯論觀點倒是挺犀利的。
四個辯論觀點,幾乎是每一個都抓住了整件事情的要害。
咚!
徐建青見對方不說話,再次敲錘提醒:“請問原告方,是否有新的觀點提出,或者是要被告一方的觀點進行辯駁。”
周元聞言,先是看了一旁的鄭浩一眼,這才微微搖頭:“法官大人,我方暫時沒有新的觀點提出。”
“不過,我還是想說,無論有什麼情由,都不能掩蓋被告人故意傷害的事實。”
“就算是他有自首歸案的意願,也不能彌補對我的當事人鄭浩的傷害。”
“希望三位法官能夠依法判案。”
事到如今,也隻能再次闡明常遇春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實。
希望法官能夠以法為正,以情為輔,對本案宣判了。
隻是,話音剛落,就見林河站起身道:“為什麼不能彌補對鄭浩的傷害?”
“怎麼沒有彌補對鄭浩的傷害?”
“剛才我已經說過了,事情發生後,我的當事人常遇春已經對鄭浩賠償了三萬六千元,且後者已經出具了一份諒解書。”
“難道這三萬六千元不能彌補對鄭浩的傷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