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李四也的確是死了,那麼到底誰該為李四死亡的原因去買單呢?
這是我在一百多章的時候,看到書友提出的一個問題,來,大家彆急著往後翻,先說說自己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林河思索片刻,笑著道:“這個問題嘛,好像也沒什麼難的。”
“不過咱們直播間有三百多萬網友,要不咱先聽聽他們的看法?”
“來,兄弟們,告訴他,這個問題到底該怎麼解?”
“也讓我看看你們這段時間有法律意識上的進步沒?”
林河這話一出,當即就引發了眾怒。
“主播,你好騷啊,該不會是自己沒有答案,想抄我們這些粉絲的答案吧。”
“哼,有答案不說,就是玩。”
“嗨,說話放尊重點,三哥怎麼會沒有答案呢?就算他真沒有,你也不能直接說出來啊,這樣主播多丟人啊。”
“鑒定完畢,主播這次想白嫖我們!”
……
經過一番玩笑後,直播間的網友也紛紛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覺得王五要為李四的死亡負責,因為這哥們不是說了,李四是在醉酒中被毒死的,張三後來把李四從八樓丟下去的行為,最多算是侮辱屍體。”
“因此,王五是故意殺人罪,而張三則是侮辱屍體罪。”
“那就換個說法,假如說李四毒發身亡的時間大致是在晚上89點,而張三是在八點半,把李四從8樓丟下去的,這個問題又該怎麼解?”
“臥槽,這……問題好像複雜了很多。”
“唉,乃子都想破了,也想不出來答案。”
“我覺得吧,如果是這樣,張三和王五都應該是故意殺人,至於會不會被判死刑,就看法官當天的心情了。”
“對對對,反正李四不被張三從8樓丟下去,最遲也會在9點鐘之前毒發身亡的。”
“不,最關鍵的還是李四的確切死亡事件,到底是死於毒殺,還是死於墜樓。”
……
林河看著網友的這些答案,隻覺得老懷甚慰。
不錯,普法這麼久,大家討論起問題來,都蠻專業的嘛。
“這位網友,大家的答案你也看到了吧,不知道是否解答了你心中的疑惑?”
男子的聲音有些遲疑,“嗯,大家的答案跟我想的差不多。”
“但我還是想聽聽你的意見。”
“我的意見嘛,跟大家都差不多。”林河笑著說道:“不過呢,我想從司法實踐的角度,來跟大家分析一下這件事。”
“以現在的醫學科技,法醫技術,隻能推測出死者死亡的大概時間。”
“也就是說,就算法醫帶李四的屍體去解剖,也隻能斷定李四的死亡時間大概為8點,9點,7點。”
“到了法庭上,王五完全可以為自己辯護,李四是先被摔死的,而不是自己毒死的。”
“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王五的判決結果很可能是殺人未遂。”
“至於張三,他自然也可以為自己辯護:李四是被王五毒死的。”
“那麼,有了之前王五的判例,張三大概率會被判侮辱屍體罪。”
“為什麼呢,因為我國法律有規定,當案情有疑問時,必須要做對行為人有利的推斷。”
“故意殺人:我們國家的法律優先考慮的就是死刑或者無期。”
“殺人未遂:對於未遂犯可比較既遂犯來減輕刑罰,減刑幅度大概是3050。”
“侮辱屍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製,或者拘役。”
“所以,很難說在這件事情中,是張三救了王五一命,或者是王五救了張三一命,至少,兩人都不用被判處死刑了。”
“隻是李四倒是有點慘,又是被毒殺,又是被摔死的。”
“所以說,大家聽懂我的意思沒。”
篳趣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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