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萬州來客酒店2019年8月8日的入住發票和信息,上麵的入住人員正是桑紅玲女士。”
“桑紅玲作為一位人民教師,那段時間暑假,正好是學校派她外出學習進修。”
“她當時人在萬州,又如何前往江州銀行跟丈夫高大春一塊完成借款?”
“除了一張來客酒店的入住信息之外,我們這裡還有一份萬州烤魚的消費記錄,也可以證明……”
林河說著,將手中的兩樣證據交給迎麵走來的書記員同誌。
其實,要證明那份借款協議上簽名的有效性,當然不止這一個辦法。
桑紅玲隻要前往權威的鑒定中心,鑒定一下筆跡,同樣也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隻不過那樣的話,一是需要花錢,二是所需的時間長。
那天兩人在律所見麵,林河隻是隨口一提,讓桑紅玲回憶一下8月8日,也就是‘簽訂借款協議’時自己在乾嘛,好為自己證明清白。
如果能找到證據證明不在場那就更好,找不到再去鑒定機構鑒定。
沒想到,桑紅玲居然真的找到了相關的證據。
金瑞達認真審視了一遍林河提供的兩張消費清單,扶了扶厚重的眼鏡道:“證據真實有效,請問原告方是否還有異議?”
程文耀起身,小心翼翼的看了林河一眼,“有沒有一種可能。”
“我就說可能啊,被告桑紅玲,有沒有一種可能,中午在萬州吃了烤魚,然後下午和丈夫高大春去江州銀行簽署了一份借款協議?”
“畢竟,現在高鐵修的這麼發達,從萬州到江城,三四個小時就可以到了。”
雖然他此刻有點虛林河,但是,雙方同台競技,要是自己都不敢出招,那也太對不起自己的東家了。
無奈,程文耀隻能小心翼翼提出懷疑。
爭取在林河發飆之前,結束這場庭審。
“嗬嗬噠。”林河淡淡一笑,“我承認,原告律師說的好像有那麼一些道理。”
“同樣,我方認為,當時雙方的借款合同應該是在銀行簽訂的吧。”
“既然如此,就請你們把當時銀行的監控錄像拿出來看看。”
你方說這份借款合同是桑紅玲和他丈夫一塊出具的,我方拿出證據,質疑你方說法的真實性。
既然你方質疑我方證據,用一種違背大眾邏輯的方法解釋我方行為。
那就要你方重新提出有力證據,來推倒我方的說法了。
法庭審理,類似於回合製遊戲一樣,你一招,我一招,到最後就是看哪方提出的證據硬了。
原告席上,程文耀沉默不語。
說實話,開庭之前,他也猜測到了桑紅玲一方會有這個答辯思路。
同樣是請求查看一下當時的錄像,但是江州銀行以監控錄像丟失為由,拒絕了他這個請求。
咚!
“請問原告方,是否可以提供當時借款的監控視頻?”金瑞達問道。
程文耀輕吐一口氣,看著金瑞達道:“法官大人,由於當時高大春和桑紅玲簽署借款協議的地點在行長辦公室,而這間辦公室裡並沒有安裝監控視頻,所以並沒有監控錄像可以拍攝到兩人當時的借款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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