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律師,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可並沒有說我的當事人受到逼供?”
“要知道,在我們國家2013年10月份出台的《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製的意見》一書中,第八條作出明確規定規定: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凍,餓,曬,烤,疲勞審訊的手段,都可以定為非法證據。”
“剛剛咱們看過的這段視頻中,一連十幾個小時,我的當事人都坐在椅子上,手上戴著手銬,不得吃飯休息。”
“這很明顯就是疲勞審訊嘛,你說張阿偉在這樣的情形下作出的有罪供述,可以拿到法庭上充當證據嗎?”
關於什麼叫疲勞審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國內學術界的爭議也是很大滴。
不過呼聲最高的一種有這麼三重保護機製:
一,不能連續審訊超過12個小時。
二,每次審訊過後,應當讓被審訊人有著8小時的休息時間。
三:明確被詢問人在詢問過程中有著休息,飲食方麵的權利。
視頻中,從開頭到結束,一共長達十八個小時的時間,怎麼看都超過了正常的審訊時間。
林河之所以剛才詢問馮成業有沒有審訊視頻,就是給後者下了一個套子。
審訊視頻可是內部絕密資料,他一個律師是拿不到的。
換言之,就算是拿到了,他也沒辦法展示在法庭上充當證據。
隻有讓對麵把這段視頻拿出來,林河才可以堂而皇之的進行質證。
本來,林河還以為要多費一番功夫,才能讓對方拿出視頻,或者是準備用第二套方案,推倒張阿偉作出的有罪供述。
現在看來,不用了。
既然對方如此配合,那自己就省點力氣,想想接下來如何誘供真正的殺人凶手趙文廣吧。
馮成業坐在椅子上,一臉的懵逼。
瑪德,這小子也太狡詐了吧,一直在這裡等著自己呢。
他悔不當初啊,剛才隻顧著快點結束戰鬥,一不小心就著了對方的道。
如果不是自己主動把視頻拿出來,就算對方知道對張阿偉的審訊手段非法,想必也拿不出證據來。
艸,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難不成,他剛才一直在示弱?
現在,馮成業忽然覺得,自己或許是小看了對麵這個年輕的律師。
林河衝著馮成業咧嘴一笑,轉頭看向高台道,“法官同誌,我方不認可這份筆錄。”
他這麼說,相當於逼宮了。
就問你法官要不要采信張阿偉作出的這份有罪供述當證據。
采信吧,你就是違反了最高法製作的法條,這可不是你一個法官能乾的事兒。
不采信吧,關於張阿偉故意殺人,如今又缺少了一份重要的證據。
江興年沉思片刻,很快就做出了決定。
咚!
“關於檢方提供的被告人張阿偉的口供,有非法嫌疑,故不能作為法庭證據。”江興年麵無表情的說道。
說完之後,他深深的看了坐在被告席上的林河一眼。
這年輕人,有點料啊。
林河淡淡一笑,“既然你方提供的口供不能充當證據,那麼問題來了,請問檢方代表,你又該如何證明,我當事人張阿偉當時存在主觀上的殺人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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