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洪毅沉聲說道,“刑法245條第二款,有一項罪名叫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
“如家賓館606房間,雖然不是熊大業的私人住宅,但是熊大業當天已經支付了房費,有著606房間當天的使用權。”
“從某種意義上來看,這就是熊大業的私人住宅。”
“被告人段高雄違背房間主人的意誌,非法闖入在先,造成熊大業墜樓死亡在後。”
“因此,他必須要對熊大業的死亡作出民事賠償。”
咚!
“請被告律師作出質證意見!”
林河深深的看了對麵的廖洪毅一眼,這人還真是個老6啊,談問題乾嘛總是要避重就輕呢。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在我林某人麵前贏了官司,真是笑話。
林河語速不急不緩的說道,“原告律師,我想請你回答一個問題。”
“如果是你老婆背著你和彆的男人開房,在你已經知道他們位置的情況下,你能忍得了無動於衷,什麼都不做?”
啪!
廖洪毅拍案而起,“被告律師,我們現在是在討論案情,請你不要進行人身攻擊。”
“否則時候,我同樣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這場庭審是全程直播的,你剛才的言辭,將會可能給我個人造成極大的負麵影響。”
他這一聲拍桌子,並沒有嚇到林河,反倒是把台上的周渝民嚇得不輕。
臥槽,在法庭上跟三哥拍桌子?
此人是誰的部將,竟然如此勇猛!
年輕人,自求多福吧。
被告席上,林河麵帶微笑,“原告律師,我隻不過是打個比方而已,你乾嘛這麼激動。”
“看,你一生氣,就代表你也不會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對吧。”
“你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憑什麼就會認為我的當事人能做到?”
段高雄看著火氣衝天的廖洪毅,心中覺得一陣舒坦。
這王八蛋,還得讓林律師治他,咋不氣死你個鱉孫勒。
林河繼續道,“我承認,你剛才敘述的非法侵入罪確有其事,但還有最重要的半句法律解讀你沒說。”
“那就是非法進入他人住宅後,經主人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才有可能構成犯罪。”
“問題來了,我想問問你,當時熊大誌是否要求過段高雄退出呢?”
這……廖洪毅犯了難,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被捉奸在床,還要捉奸人退出房間,一般人好像沒有這個勇氣吧。
不用猜,熊大人肯定沒有勇氣說出這句話。
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講,就算是拋去情理上來講,段高雄的行為也不涉及犯罪。
這會兒,廖洪毅已經感覺到了對麵這個年輕律師戰力非凡。
從開庭到現在,自己好像一直被他按在地上,狠狠的摩擦著。
不行,得想個辦法反擊一下,這樣下去太被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