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輕笑一聲,“首先跟大家說明一下,使用假幣去行賄,這一點並不會構成大家所常見的使用假幣罪,而是會構成行賄罪。”
“我們國家,行賄受賄的立案標準是叁萬元。”
“因此,可以確定張三的領導觸犯了受賄罪。”
“理由,則是領導當時的主觀意識,他認為張三送來的是真錢,欣然接受了,並答應會為張三辦事,這就是典型的受賄。”
“至於說收到假錢使自己產生經濟上的損失,這就是領導意誌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並不能影響法官對其定罪。”
“要知道,我們國家對受賄罪的立案標準和處罰措施,都是非常嚴厲的。”
“舉個例子來說,某領導收到一張一百萬的銀行卡,被發現時,就算他一分沒花,那麼在檔案裡,也依舊會寫上受賄金額一百萬。”
“不知道我這樣講,大家都懂了嗎?”
聽到林河的提問,直播間的網友紛紛刷屏:
“哦,原來如此,又漲姿勢了。”
“跟著主播學法,真是太快樂了,這裡簡直就是知識的海洋,我太喜歡這個直播間了。”
“主播,既然領導成立受賄罪,那麼張三也一定要成立行賄罪吧。”
“這屬於想象競合犯,不然的話,領導成立受賄罪,那這錢是哪來的?”
直播間的網友,敏銳的發現了這個問題。
林河灌了一口農夫三拳,笑道,“這個可不一定哦。”
“在故事中我說過,張三是拿三萬塊假幣去給領導送禮的。”
“如果是真幣的話,法官定他一個行賄罪這是沒得說的。”
“但問題是,張三拿的是假幣,在這起交易中,三萬塊的假幣的價值能比得上三萬塊真幣嗎?”
“不能吧,法律規定,使用假幣去行賄,一律按照情節輕微去定義。”
“彆說張三是拿三萬塊去行賄了,就是拿一百萬,一千萬去行賄,到了法庭上,法官也依舊會認為他的犯罪行為,屬於情節輕微性質。”
“要知道,無論是行賄罪,受賄罪,的立案標準都在三萬元以上。”
“張三拿叁萬元去行賄,剛好處在及格線上,但他拿去送禮的是假幣,法官認定他的犯罪情節輕微。”
“一般是不會對張三進行定罪處罰的。”
“所以,張三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但是有沒有違法,這倒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我的話講完了,聽懂的掌聲!”
本來,最後一句話林河隻是順嘴說說的,但是沒想到,公屏上無數人都十分配合的發出了鼓掌的表情。
“主播這個故事太讚了,三哥終於逃脫了法律的製裁。”
“不得不說,這個節目十分攢勁,是我想要的。”
“真是太感謝主播了,剛好我們部門最近選拔主管,我也試試主播教我的方法,兄弟們,等我的好消息昂!”
“樓上的哥們,慎重啊,張三是張三,你是你,三哥無罪,但你不一定是無罪的,千萬不要走在犯罪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