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一聽,心中大概就明白了,陳霸先這是落入一個資金盤的騙局了。
對方的目的,就是為了騙取陳霸先手中這壹佰伍拾萬的債權。
這個欠債人,有點腦子,但是不多。
使用等價的bite幣還賬,償還債權,最後讓陳霸先在還款協議上簽字,從而達到債務償還的目的。
聽起來好像是沒毛病,我欠你錢,已經用bite幣還你了,你也給我寫到收條了。
我們倆的債務兩清了,至於之後虛擬錢包倒閉,那就是你的責任了,誰讓你沒有及時的把bite幣賣出去呢。
但是呢,在我們國家的法律中,早在2013年12月份的時候,就對bite幣等虛擬貨幣作出特彆說明。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載明: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結合這條法律,基本可以認為對方當時的還款行為是無效的。
到時候在法庭上,隻要對方承認自己是用bite幣償還陳霸先的債務,那麼這件事情就好辦多了。
林河點上一根豪子,淡淡道,“你這件官司不難,不過霸先啊,我想問一下,你當時為什麼要接受對方使用bite幣償還債務的請求呢,拿點真金白銀或是銀行轉賬不好嗎?”
“這個……”
陳霸先動了動嘴唇,顯得有些猶豫。
“有話儘管說,我現在就可以跟你說明,對方的還款方式是無效的,在這個前提條件下,你們兩個所達成的還款協議,也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林河輕聲道。
“唉。”陳霸先歎了一口氣,“我爸這個朋友楊海吧,我之前也在他的公司上了幾年班,說起來也算是有些交情了。”
“這錢原本是楊海借我父親的,當時我父親病重,我們三人坐在一起,就讓楊海把債權轉到我的名下了。”
“要知道,楊海早在2016年的時候,公司就破產了,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債務高達千萬。”
“林律師你也知道,現在很多被執行人都是對債主避而不見,而當時那個情況,楊海居然還願意見我爸,並把債權改在我的名下,並出具了一份欠條。”
“我當時就覺得,他這人還蠻有良心的。”
“後來,楊海提出以bite幣償還債務,我就想著,這條件雖然有些過分,但他是法院被執行人,願意主動還錢,雖說是一些其它的等價物。”
“但總歸是有了比沒有好,要是不然,我就是去法院起訴楊海,贏是肯定能贏的,但是執行起來也是老大難,況且雙方麵子上也下不來台,所以就同意他的條件了。”
林河點點頭,陳霸先的這個解釋,也算是符合常理。
向一個老賴討要高達一百多萬的債務,這事難於上青天。
畢竟老賴欠賬,隻屬於經濟案件,且社會危害性不大,公安刑偵等部門是不會插手找人的。
所能依靠的,就隻有債主自己查到老賴蹤跡,然後向法院執行局提供線索,由執行局的人上門采取強製措施。
就算是老賴真的不還錢,法院也就隻能拘留對方十五天,十五天之後依舊是要把人放出來的。
有些人可能覺得國家法律對老賴太仁慈了,其實不然,這樣做是出於多方麵考慮的。
畢竟呢,老賴也是人,也需要生活,總不能因為欠錢不還,就一直把人關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