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俊良朗聲道,“根據法庭審理認為,原告洪秀琴之子霍金剛的意外身亡,跟恒宇醫藥公司的外派行為,並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霍金剛的死亡原因,也並非是在履行自己分內的職責。”
“且,霍金剛當街與人發生口角,引發爭鬥,此行為屬於尋釁滋事範疇,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法》。”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故意犯罪的,不能被認定為工傷。”
“原告洪秀琴向被告恒宇醫藥公司索賠,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故,法庭駁回原告方三百萬的索賠請求。”
“本案的受理費用68元,由原告人洪秀琴承擔!”
這個結果,也是在林河意料之中。
霍金剛的死因,是因為他與人爭鬥引發的,這是故意犯罪。
如果故意犯罪的行為,都能算作是工傷的話,隻怕龍國無數中小企業都要破產了。
試想一下,張三不想在公司乾了,溜出公司走在街上,隨便找人打了兩拳,結果人家反過來一拳把張三ko。
結果張三把公司告了,說我這是上班期間受傷的,應該算作是工傷,你們必須要賠償我。
這種官司要是能勝訴的話,老板隻怕都要把褲衩子賠給張三了。
一家歡喜一家憂,這邊林河正開心的,對麵的原告人洪秀琴蚌埠住了。
直接趴在桌子上哀嚎道,“我的兒啊,你的命怎麼這麼苦啊!”
“明明是上班期間被人害死了,我好不容易把他們起訴到法院,結果法院還是判我們輸了。”
“還有沒有王法了,還有沒有天理了。”
林河眼神漠然的看著趴在桌子上賣力表演的洪秀琴,眼中不見半點憐憫之色。
當初恒宇醫藥給她二十萬的時候,這個洪秀琴可是寫過保證書的,不再追究恒宇醫藥的責任。
如今突然變卦,還想要通過法庭向恒宇醫藥繼續要錢,林河今天沒在法庭上反訴她敲詐勒索就不錯了。
故事呢,有話則長,無話則短。
恒宇醫藥公司的案子過去了一星期,林河都沒有再接到案子。
這天,他正在辦公室裡無聊呢,顏曦月一直發微信跟他討論關於星座的知識。
說實話,林河一直都覺得這玩意是騙人的。
外國的星座好像跟國內的屬相是一個概念吧,隻不過叫法不同。
君不見,現在的網絡社交媒體上,總是有人為了賺取流量,說什麼這個月旺哪個生肖,轉發者會有好運之類的垃圾文章視頻。
林河對這些內容,都是嗤之以鼻的。
如果好運是生肖,星座帶來的,那還用自身努力乾嘛,不如直接躺在床上等好運算了,等天上掉餡餅好了。
龍國這麼大,哪年哪月,哪個生肖星座之中沒有幾個苦命人啊?
為了轉移話題,林河隨便編輯了一條信息發過去。
“寶,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會不會很傷心,會怎麼辦?”林河問。
“嘻嘻,和平時一樣啊,跟我閨蜜逛街,吃飯,睡覺笑臉)。”顏曦月回。
林河看著屏幕久久無語,所以說,愛會消失對嗎?
很快,顏曦月同樣也回了一條信息:寶,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會怎麼辦?
林河想了想,給了一個十分標準的答案。
和你一樣唄,跟你閨蜜一起吃飯,逛街,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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