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兩夜後,星期六上午1015分。
天空晴朗萬裡無雲,金色的陽光射線穿透半米高的的茂密草叢,照射在梁誌遠的臉上。
“呃……”
緩緩睜開眼,梁誌遠抬手遮住刺眼的光線,強撐著坐了起來。
他努力晃了晃腦袋,仍舊感覺頭很痛,昏昏沉沉的,抬眼看了看四周,這是一片廣闊的莊稼地,除了整片的莊家和遠處的幾棵大樹以外,一個人影兒都沒有。
他努力了幾次,終於成功站了起來,低頭,愕然發現自己的身上除了一條白色內褲之外,什麼衣服都沒穿,手機、手表之類的東西自然也全都不見了。
“艸!”
他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不用說,這都是黃寧寧做的,之所以這麼做的原因,當然是為了報複他當日的羞辱。
當然,在梁誌遠昏迷期間,她還做過什麼,就不得而知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這躺了多長時間,總之現在身上至少有大大小小上百個蚊子叮咬的紅包,特彆是左眼皮上被叮咬的痕跡更加明顯,現在已經高高的腫了起來。
“瑪德,這該死的女人,你給我等著。”梁誌遠恨恨的一邊嘀咕了一句,一邊在身上抓癢。
這次,他算是真栽了個跟頭。
“咕嚕嚕……”
就在這時,肚子咕咕的叫聲響了起來,梁誌遠這才覺得一股巨大的饑餓感襲來。
他不知道,此時此刻,距離前天晚上被黃寧寧算計,他已經整整兩天沒吃東西了,硬要說吃,最多也就是那幾口醋溜魚片和被黃寧寧下了迷藥的二鍋頭。
捂著肚子向四周望了望,找到一條鄉間小路,他雖然不知道這地方是哪,但直覺告訴他,這裡還是恒海市附近的郊區。
低頭看了看光溜溜的腳丫,那可惡的女人連鞋子都沒給他留,他隻能咬著牙赤腳走在鄉間小路上,好在路上全都是土道,隻要小心著點兒躲開偶爾出現的石子,基本不會傷害到腳。
走了約十分鐘後,他看到前方有個類似農村彆墅的農家小院兒,靠近院子看了看,發現院子裡沒人,裡麵種植著幾種常見的農家蔬菜,靠近大門處,還有一個超長的乳白色晾衣架,晾衣架上偏巧掛著幾件t恤和超短褲,特彆是下麵的鞋架上,還有著幾雙夏天穿的戶外拖鞋。
梁誌遠雙眼一亮,他伸手偷偷把院子裡的門打開,躡手躡腳的進走進去,走到晾衣架前,快速的抓了一件白色t恤和超短褲以及一雙戶外拖鞋,然後逃也似的跑出了院子。
他倒不是想偷,客觀來講,現在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到人,然後請他幫忙報警。
但問題是他是誰?他可是剛剛在鳳林縣上任的縣委書記梁誌遠,要是已這副模樣出現在警察局,那他還不得丟死人了?
到時候咋說呀?
我讓人給騙了?
讓人給搶了?
先不說黃寧寧她會不會利用老蔡在警局的關係,讓這事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就隻談梁誌遠的麵子問題,他一個堂堂縣委書記,青年精英翹楚,栽在一個小丫頭手裡,他能甘心麼?
回頭看了一眼農家小院兒,暗暗記下這裡的位置,打算以後回來把錢補給人家,到時候再解釋一下,相信人家也能理解。
穿上了衣服和鞋子的梁誌遠,明顯行進速度快上了許多,一路上碰到人的時候,再仔細打聽了一下,找了了條通向恒海市的近路,隻用了不到40分鐘,就來到了恒海市市裡。
正盤算著怎樣回到鳳林縣,一陣鞭炮聲劈裡啪啦的響了起來,打斷了他的思索。
扭頭尋聲望去,他看見馬路對麵一家裝修的比較豪華的酒店前,白煙陣陣,立著個巨大的紅色充氣拱門,正喜慶的舉辦著婚禮。
酒店門前停著一排豪車,為首的頭車是一輛邁巴赫s680,引擎蓋上裝點著喜慶的鮮花。
片刻後,震耳欲聾的鞭炮聲終於停止。
邁巴赫車門開啟,一對穿著婚紗和西裝的新人下了車,顯然,他們這場婚禮的主角,新郎和新娘。
兩人在親朋好友的簇擁下來到邁巴赫車前,擺出各種親密的姿勢,將幸福的瞬間一一定格,形成一道回憶裡的靚麗風景線。
“咕嚕……”
此時,正看著那對新人也陷入某種回憶的梁誌遠,肚子的抗議聲再次響起。
突然,他雙眼一亮,再次抬頭看向正舉辦婚禮的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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