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糧油店出來,林楓又徑直去到了縣城的菜市場,準備在那裡買點兒豬肉。
這個年代的人肚子裡缺葷腥,相較於瘦肉,大家普遍愛吃肥肉,肥肉的價格也比瘦肉貴一些。
財大氣粗的林楓直接買了三斤肥肉,兩斤五花肉,一斤瘦肉,一共花了7塊8毛錢。
當然,這也是沒有肉票的情況下加了價買的。
緊接著,林楓順道去了不遠處的供銷社,買了一些白糖、紅糖,想到父親林永誌還病著,又買了幾個水果罐頭。
一圈購物下來,零零散散地花去了差不多十幾塊錢。
放到這個年代來看,絕對是一次肆無忌憚的“血拚”。
“咕咕咕~”這時肚子傳來了幾聲鳴叫。
時間已是中午,林楓就早上喝了幾口玉米糊,到現在都沒有吃東西,自然是饑腸轆轆。
供銷社斜對麵不遠處,就是文縣唯一一家國營飯店。
之前“林楓”在洗衣粉廠當臨時工人時,每到發工資可都是要邀請一群狐朋狗友過去大吃一頓的。
對於在前世吃多了各種美食的林楓來說,這家國營飯店的飯菜就是再平常不過的家常菜罷了,但是放在這個年代,還是算擺的上排麵的級彆了,至少菜品不少,油葷也足。
林楓握著手中剩下的十幾塊錢,有點兒躍躍欲試了。
但是很快他的腦中就浮現出了林永誌和鄭慧蘭那骨瘦粼粼的模樣,以及那黃乎乎的玉米糊。
哎,父母尚且過得食不果腹,他又怎麼好意思自己一個人在這裡胡吃海喝呢?
思想鬥爭了好一會兒,最終林楓還是背起背簍,去到了供銷社隔壁街的一條小巷子裡,在巷子的深處有一家平日很難被人發現的小麵攤兒。
林楓在那小麵攤裡點了一碗骨頭麵,花了3毛錢。
骨頭麵鮮香爽口,很快林楓就將一大碗骨頭麵吃完了,連著碗裡的湯也喝了個乾乾淨淨。
“小夥子,你買這麼多東西呢?”
賣麵的是個三十出頭的大姐,穿著一件深藍色的棉布衫,腰間係著一塊兒灰色的圍裙,見林楓那滿滿一背簍的貨物,女人眼裡充滿了驚訝。
林楓微微一笑,“是啊,家裡這些都吃完了,可不得多買點。”
大姐也是個熱心腸的,得知林楓是附近村子裡的,又好心提醒道“你這麼多東西要放好,露在外麵可不行,這樣吧,我給你找一塊兒布,你蓋上遮一下。”
說完,大姐果真回頭在小攤兒下麵翻出了一張白布,又熱心地將其蓋在了背簍上,將那些東西包了個嚴嚴實實。
這個年代的治安不怎麼好,前些年知青回城政策,讓社會上多出了很多遊手好閒的小混混。
林楓背著這麼多東西,確實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
“哦……那謝謝了啊,大姐。”
麵對大姐的善意,林楓心裡有些小感動,於是又主動跟其聊了幾句。
交談之中,林楓得知大姐姓李,本來這小攤兒是她跟丈夫一起經營的,因為生意不好,丈夫隻得去外麵打打零工,麵攤兒也就由她一人支撐著。
不過看現在這個情形,估計也堅持不了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