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到晚飯的時候,林夕就收到小七的信息提醒,連忙打開郵箱,看到《笑傲江湖》的上半部分已經發過來了,連忙打開附件開始看。
看到筆名叫“七夕”,心裡甜甜的,這是小七和小夕的組合,討厭,把人家寫上去乾嘛。
很快,她就被書裡的情節和人物的刻畫吸引住了,沒想到啊,他不光是在軍事和音樂上很有天賦,在文學上造詣也很高啊,而且懂多國外語。
哈哈哈哈,撿到寶了。
一直到她媽媽喊她吃飯喊了幾次,才離開電腦。吃完飯,她故意在客廳裡拿著筆記本電腦繼續看。
“看什麼呢?眼睛都不眨的。”李秀問道。
“一本通俗小說,在故事情節和人物刻畫上很不錯。”林夕裝得很隨意地答道。
“什麼小說?發給我看看。”
“你不是不喜歡看小說的嘛。”
“誰說的,以前你沒上大學,我是不讓你們看小說,老娘可沒說不喜歡看。”
“行,那我發給你,你可彆往外傳啊,彆人這還是沒出版的。”
林夕耍了個小心眼,隻把上半部分的一半發給了老媽,嘿嘿,讓你看上癮以後把你釣著慢慢給你看。
今天的電視節目也沒什麼好看的,李秀就開始看閨女發給她的小說,慢慢地就看上癮了,林夕要拉著她下樓散步都不願去了。
小七在家裡整理《笑傲江湖》的下半部,因為右手受傷,隻能用左手,自然就顯得慢些,搞到半夜才隻整理了一半,看來明天還得花一天的時間。
林夕偷偷發來信息說丈母娘看《笑傲江湖》看入迷了,嘿嘿,好事。又想起自己看過地球上的一些小說,準備找一本反映軍人題材,既讓丈母娘對軍人有好感,又能感動人的。找來找去,找到一本《血染的風采》。
小七:我以前從前線下來後,根據很多戰友的故事寫了一篇小說,叫《血染的風采》,要不要我整理出來發給你看一下?
林夕:快快快,發過來給我看,我再給我媽看。
小七:還沒整理出來,等我明天整理以後發給你。
林夕:你還有什麼小說,可以一起整理出來,到時候可以發表出版呀。
小七:我的身份和工作帶有一些特殊性,不能出名,要不我發給你,你拿去出版吧?
林夕:那不行,我不能貪你的功勞,那就先存起來,等以後你的工作調動了再出版。
小七:那行,我就寫給你看,你幫我把書稿保存起來。
林夕:嗯嗯。
星期天,小七除了早上去醫院換藥,就在家裡整理小說,結合自己所在的星球進行了一些修改。
修改完了後,自己又覺得有些羞愧,這特麼都是剽竊彆人的,是不是太不要臉了?但為了從丈母娘手上把媳婦拐回來,不要臉就不要臉吧,胖爺什麼時候要過臉,反正這個世界上除了馬修就沒人知道,馬修那個王八蛋敢出來指證自己嗎?出來老子就弄死他。
但這剽竊一旦開始,就得一直乾下去,這不要臉也有點過份了,算了,今後創作的頻率要降低些,不然就太妖孽了。
想到這裡,小七就把整理出來的《笑傲江湖》發給林夕,隻說手受傷了,速度要慢些,《血染的風采》還沒整理完成,要往後等幾天。
林夕馬上給他回信息:不急,養傷要緊。
嗯,不錯,小妮子還是知道心疼人的。
晚上,靈兒把傷藥送來了,又幫他上了藥,再把繃帶纏上,靈兒也是從小跟著在山裡行醫的,這對於她來說小菜一碟。
上了藥,靈兒拉著他去逛街,要他兌現買手機的承諾,這對於小七來說當然不叫事了,不過逛逛街,滿足妹妹的小心願,他是很樂意做的。
靈兒並沒有挑最貴的買,隻買了一個外形小巧可愛,適合女孩子用的手機,給四師娘買的才是最貴的一款。
“靈兒,再過半個月小夕就要過生日了,你說我送一個最新款的手機給她怎麼樣?”
靈兒想了想,說:“嗯你首先要確定她願意收這種價值不低的禮物,以我對小夕的了解,你送給她,她當麵肯定不會拒絕,但可能心裡會有負擔,人家又不能跟你這種富豪比,你過生日彆人送你什麼呢?價值基本得差不多吧,這就會給人造成壓力。”
“那我上回送給她那個包她收了呀,就是跟你差不多的那個包。”小七說道。
“那是你騙我們說隻幾十塊錢,所以我們背著才沒心理負擔,還是小夕跟我說價值三萬鷹元,搞得我現在都不敢隨便背了,她也覺得難為情,人家用了又不好還給你。”靈兒沒好氣地說。
“那送什麼東西好呢?你幫我參謀一下。”
“小夕他們家一看就是很注重家教的,所以在她父母認可你們的關係前,不能送太貴重的東西,不是說小夕不認可你,而是人家回家不好跟家裡說。所以你如果要買手機之類的,不要太貴,適合女孩子就行,你最好想一下送點什麼有紀念意義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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