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兔閱讀【sto.ist】第一時間更新《隨母改嫁,我跟繼父約法三章》最新章節。
大強子是認識萬長生的,也知道他家的大致位置,自己家在何村的西山腳,萬長生家則在萬家村的南山腳下,還隻有他一家人。
依大強子想,這地方好是好,夠寬敞,就是多少冷清了,離村子步行還有一刻鐘的路,平日連說話的人都沒有。
萬長生剛吃好中飯,上午去山上找了些草藥,又去陷阱找到一隻小兔子,一隻野雞。
等下他打算去鎮上賣了,這些小東西不值錢,兩隻不過兩百文,但自己廚藝不好,做出來也不好吃,還不如變成銀錢,換成糧食也能換二三十斤。
如果婚事能成,以後家裡人就多了,糧食方麵消耗就快,他家隻一畝田,糧食年出產不過兩三百斤,荒地這兩年開了一些,種些菜和紅薯,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
但不久的將來,如果一家三口,說不定明後年甚至一家四口,這些田地就不夠看了。
父親過世第三年,他剛十七歲,兵役來了,家裡的餘銀前麵給大哥娶親,後麵給父親治病,不但花了個乾淨,還欠下了十兩銀的債。
不是兵荒時期,兵役完全可以銀代替,一戶得交八兩銀,不然就得出一個人。
他家哪裡還有銀錢,借也沒地方借去,按理是大哥去,大哥已經成親生子,萬長生則婚事都沒有。
但大嫂哭哭啼啼,大哥則不聲不響低著頭,當老母親把哀求的目光看著他時,他心裡是不舒服的,不過還是答應了當兵。
隻有一個要求,離開前先把家分了,當兵一個人還能得幾兩銀,這銀子可以還債,如果死在戰場,分的東西還是歸大哥,如果回來,則成兩家人。
家是分了,族長、村長做了證,家裡三畝良田,他要了一畝,地則要了南山腳的一塊,剩下的的什麼都沒要。
當兵這些年的田也給大哥種,田租他一點沒要,就當給母親吃了。
大周兵役一般五年一換,服兵役的五年內,如果你還活著,則正常退役,無特殊情況,基本可以不用再去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