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子彈以外,湯姆·哈根的手提箱裡還有不少奇奇怪怪的零件和配件,
光是不同款式的手槍,都有好幾把。
韋恩大概看過一遍之後,不由得調侃了起來,“你都帶了這麼多武器,怎麼不把布魯克家族的機槍也順便一塊運過去?”
湯姆·哈根似乎稍微嚴肅了一些:“那東西已經被人給買走了,應該還簽了保密協議。雖然還不清楚具體的買家是誰,但至少跟斯普林菲爾德那邊的聯邦軍工廠無關。”
好家夥,
研發重型輕武器,還能不賣給聯邦的機構?
韋恩稍微有點詫異,“這種事情難道在福吉尼亞也是合法的?”
“如果是私人購買的話,那當然是犯罪行為。”
湯姆·哈根的表情看起來有些微妙,“不過在法律上,一些州也有空子可以鑽。比如說在‘研發成功’之前,有些州是有權對其保密的,借口可以是保護本地的工業,計劃把它用在陸軍采購的新品競標上。”
“原來如此。”韋恩點了點頭,然後提醒道,“那你恐怕需要小心了,這東西的設計可能不夠合理,說不定會炸膛的。”
聽到韋恩這麼說,湯姆·哈根忍不住又拿起子彈看了一眼,“也許吧。不過如果能解決安全問題的話,那麼一旦把它用在通用的槍械上,射程顯然會更遠,威力也會更大。”
“後坐力也會更大。”韋恩現在也算是玩槍小達人了,隨口就吐槽道。
這年頭的槍械也就那麼些款式,這種大號子彈除了用在機槍上邊之外,估計隻能走栓動步槍的路子,有點往“狙擊槍”那邊發展的味道,
後坐力如果大了,又追求精度的話,那麼連發性能肯定會下降——玩過射擊遊戲的都知道,像AK之類在設定中“威力大又能連發”的武器,連射的時候槍頭飄得可狠了。
湯姆·哈根對此有些好奇,“作為參與過武器研究的發明者,你覺得什麼樣的槍械能對抗這樣的新武器?”
韋恩回答得很快,幾乎不需要思考:“不要用槍械跟它對抗。”
“嗯?”湯姆·哈根的表情變得有點疑惑。
韋恩沒有賣關子,“槍械是用在中近距離範圍內的,要是不能連射火力壓製的話,那麼遇到射程更遠的家夥,肯定是先躲遠了再說。”
“如果一定要火力對抗的話,就隻能同樣研發大口徑的機槍?”湯姆·哈根追問道。
韋恩有點哭笑不得,“不是。現在不是已經有適合的武器了嗎?想要對付機槍的話,直接使用火炮就行了嘛。”
就比如說伊妮莎,一般的非凡者要是把她手裡的栓動步槍給搶走了,然後打算殺人越貨,那或許才真的是要完蛋了。
“火炮?!”
湯姆·哈根顯然對此大受震撼,然後還顯得稍微有點心虛,“會不會有點太過分了?”
你看看你,把路給走窄了吧?
韋恩作為現代人,在這方麵的接受能力就比較強:
“從曆史發明的順序上來講,槍械本身就是一種‘微型火炮’。大家用的都是同類的武器,並不過分的。”
既然想“中門對狙”,那麼火炮同樣符合“單發”、“能秒人”的特征,射得還遠比槍械更遠,
在這個年代明顯就更適合軍隊使用嘛。
正規戰場上真正的狙擊,從來都不是“瞄得更準”,而是“大概那一片”。
以後還會有更刺激的玩意,一發狙擊飛個幾千公裡打過去,連蘑菇雲你都看不到。
又不是在遊戲世界裡,沒誰規定必須得用“槍”去對付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