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屍體今天早上被人發現了,死狀很慘。臥室的牆壁上還被人蘸著血寫了大字,單詞是‘騙子’。
“我們已經去過了報社,他最近兩個月寫的專題報道都沒有被采用,隻能協助其他同事對稿件進行潤色,處在被解雇的邊緣。隻有這一篇獲得了版麵。”
韋恩心念一轉,很快就明白了警員想要表達的意思,
臥槽,那家夥是哪來的掃把星啊?!
昨天才剛發表關於自己的虛假報道,今天就死給你看,
莫名其妙地就要濺彆人一身血是吧?
韋恩把報紙往回推,“我也是剛知道他的死訊,而且這件事情跟我並沒有直接關聯。虛假報道而已,隻需要簡單澄清一下就能解決,我沒有要直接針對他本人的動機。”
警員小心地搓著手,態度依舊客氣:“我們尊重您的看法,不過按照流程……”
韋恩了然,自己去裡士滿的警察局也算熟門熟路,“我跟你們回去做筆錄。”
……
“感謝您的配合。但在案件調查期間,我們可能隨時有情況需要向您了解,希望您暫時不要離開裡士滿。”
負責做筆錄的警長,最後一路把韋恩給送到了警察局的門口,
韋恩目前頂多隻能算是“有作案動機”,連“犯罪嫌疑人”都夠不上,所以都不需要保釋,錄完口供就可以走人。
警長的話雖然聽起來沒啥強製性,實際上卻不得不遵守——如果是普通人的話,案件調查期間經過提醒卻依舊擅自離開當地警方的管轄範圍,在這個年代是有資格直接被送上通緝令的,
警察局這邊大概也看出了這個案子有貓膩,彆說警察局長了,連老熟人威廉警長都沒露麵,估計不是避嫌就是要等著看後續發展。
被推出來的這位警長年近六十,憑借在市政府係統裡多年的工作資曆,才累積升遷到這個職務,之前負責的是警局內務,壓根就不參與案件調查,
韋恩覺得自己大概是指望不上這一位了,偵探社來查都靠譜一點。
“自證清白”的公信力當然會大打折扣,不過委托私家偵探代為尋找案件真相,也不算是太出格的做法,
就是這樣會稍微有點麻煩,找出來的證據必須足夠過硬,才會被陪審團采納。
當天傍晚,就有報童帶著報社加急印刷出來的“號外”沿街叫賣,
報紙是有期號的,所謂“號外”,指的便是被報社額外增印出來的內容,不在期號的範圍之內——通常隻有可能被廣受關注的大新聞,才有資格享受這樣的待遇。
教會那邊不出所料,提利爾牧師被選舉成為了福吉尼亞的新一任主教,
從各地趕來為柯裡昂主教送行的信徒們,如果尚未離去,明天便能去大教堂見證新主教的按立。
被報童一塊兜售的,還有一些已經被印刷出來的當日新報紙:
「單就目前調查到的線索,韋恩·康斯坦丁本人,似乎並沒有足夠的作案時間——甚至警方都能成為他不在場證明的一部分,因為在案發的前一天,這位大偵探才剛剛協助逮捕了一夥偷奴賊。
「但作為業務精湛的大偵探,韋恩·康斯坦丁顯然熟知警方的辦案流程,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讓自己的犯罪行為無法被抓到破綻。更關鍵的是,也許他根本不需要親自動手。
「要知道,這並不是韋恩·康斯坦丁和他的偵探社第一次受到公眾質疑。之前在喬治伯格,就出現過韋恩偵探社脅迫市民撤訴的傳言。
「筆者不禁要問,他真的無辜嗎?所謂的‘偵探社’,會不會是一種更新型的黑幫?」
好家夥,
擱著給我卡BUG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