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鄭縣的時候,秦月一直騎在馬上,想法是引起彆人的注意。可是,並沒有人注意她。她的雙眼也一直沒閒著,也沒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人。
這時候,她突然想到,自己有一件事沒辦好,就是一進鄭縣,應該把動靜搞大一些,知道自己來了說不定那個男孩會主動找自己。
秦月對牛頭山有一種特殊的情結。去京城還有一條稍近一些的路,但不經過牛頭山,秦月還是選擇了經牛頭山的路。
快到牛頭山時,秦月眼前總是浮現一個畫麵,就是原來的強人頭、現在的牛頭山大掌櫃飛身一跳救人的一幕。
看到牛頭山酒肆了。
那個已經熟悉了的店小二,正站在店門前,他老遠就認出了秦月。
店小二不拿秦月當外人,一見麵就告訴秦月了一個好消息。
原來的強人頭,也就是現在的牛頭山的大掌櫃,現在秦月已經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唐傳文。
他雖然已經改惡從善,但總還有一把刀懸在頭上。就是他在家鄉還有案底,還在受到通緝。
就算他已經金盆洗手,成為規規矩矩的生意人,但還是要隱姓埋名;也就是說,還是不能以真實身份見人。
唐傳文沒犯事之前,曾經是家鄉一個首飾品店的賬房先生。
他是個勤快人,上工時,他每天都是第一個到店裡,下工時,則是最後一個離開。
他隻想努力做事,隻是想給掌櫃一個好的印象。
但是,想不到卻因此給自己惹下禍端。
首飾品店丟了一件很值錢的首飾,掌櫃的報了官,官府派人查案。辦案人也確實很認真,經過認真勘察,排出了有外人作案的可能性。
既然是內部人作案,辦案人員把目光轉向內部。
除了唐傳文,首飾品店還有幾個夥計。
辦案人員下了很大的功夫,也查了很長時間,最後的結果是:包括唐傳文在內,沒找到任何人的作案證據。
官府辦案的,姓林,人稱林鋪頭,號稱神探。是個好大喜功的人,把自己的名聲看得比什麼都重要。
一個這麼簡單的案子都破不了,還叫什麼神探?也就是說,經他手的案子是不能不破的。沒找到犯罪證據,怎麼辦?
神探畢竟是神探,找不到證據可以推理,可以靠豐富的想象力想象,可以憑空推測。
不管是推理、想象,還是推測,最後的結果是唐傳文被確定為罪犯。
而定罪的根據就是他每天都第一個到,最後一個離開。
神探的理由很充足:第一,一個人每天都第一個到,最後一個離開,這容易嗎?肯定不容易,但這個人做到了。說明什麼?說明這人和彆人不一樣。不一樣在什麼地方?是不是彆人都沒做案他做案呢?神探沒說。就隻能靠彆人自己去想象了。
第二,一個人每天都第一個到,最後一個離開,這人總得圖點什麼?他圖什麼呢?
神探問掌櫃:“每天第一個到,最後一個離開,給獎勵嗎?”
掌櫃的連連搖頭,說不給,也沒給過。
聽了掌櫃的話,神探眼睛一亮,“還是呀?事情不是很明顯嗎?”
至於事情是怎麼個明顯法,神探又沒說。但他的表情已經告訴大家,這還需要說嗎?看來,有很多事情是隻可意會,不能言傳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這個人每天都第一個到,最後一個離開,他就有了充足的作案時間,就使他得到了得天獨厚的作案條件。
至於有條件作案和作沒作案,是不是一會事?沒有人問,神探當然也就更沒有必要說了。
總而言之,唐傳文被抓到官府。
自己沒做他當然死不承認,但神探有辦法:“不讓他吃點苦頭,他能認帳嗎?”
於是官府就用重刑逼供,唐傳文一開始還能挺著,但他終究是血肉之軀而不是鋼鐵鑄就,最後受不了沒完沒了的嚴刑拷打而招供。(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