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大街上的車並不多。
雪佛蘭轎車隻敢遠跟,不敢接近。
雞賊的羅伊仍然像往常一樣,在城裡繞圈。
繞了兩圈,羅伊發現了異常。
有一輛轎車,似乎跟自己很久了。
眼力屬性可不是白加的,每次+1雖然變化不是很大,但也是超越了普通人的平均線。
來到一條筆直的大道。
等後方車輛穿過路口,綠燈變紅,羅伊將車停在了馬路邊,他降下車窗。
由於這條路筆直,兩個十字路口中間並沒有其它輔路可以拐,那台雪佛蘭轎車無法轉向,又不能像羅伊似的停在路邊,這樣會被發現,所以雪佛蘭轎車隻能繼續向前行駛。
路過羅伊車輛時,車內司機扭頭看向另一側。
羅伊眯起眼睛,仔細看向雪佛蘭車內。
夜間視線不好,加上玻璃膜較暗,羅伊並不能看清車內人是誰,他隻能依稀看到一個輪廓。
隨後……
一個人名在羅伊的腦海中出現。
亞曆山大·馬宏。
那身形,羅伊覺得像。
現在,沒事喜歡玩跟蹤的,也隻有那個家夥了。
戈登不至於。
伊琳娜更是沒必要。
分析來分析去,也隻有那個狗皮膏藥。
雪佛蘭轎車繼續向前行駛,在前方紅綠燈處進行了右轉。
羅伊掛擋加油重新起步,徑直穿過路口時,他拿起了放在副駕駛座位上的手機。
穿過路口,向前行駛了大概五六十米,通過倒車鏡,羅伊看到了那輛雪佛蘭轎車又拐回到了這條路上,繼續在遠處跟著自己。
單手在手機上輸入一串號碼,撥打了過去。
電話接通,奧斯卡的聲音傳入羅伊耳中:
“老板,是我。”
“你去找幾個人,半路幫我伏擊一個人。”
“伏擊一個人?”奧斯卡有些詫異。
“對,就是上次那個FB,他在跟蹤我。”
“伏擊FB?老板,我……”
聽到奧斯卡猶豫,羅伊說話聲音變得嚴厲:
“怎麼?怕了?不聽我的話?”
奧斯卡連忙解釋:
“不,不是的,老板,我不怕,你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但那個FB弟兄們都見過,我怕他們不敢……”
奧斯卡的解釋不無道理,夜幫體量太小,也就混跡在布魯克林區,隻掌控兩條街區,成員不過百,主要組成就是街頭混子,地痞流氓,比起機車黨可差遠了。
襲擊FB,這些人膽量還是差了一些。
“你不會找幾個沒見過他的?”
“好,好的,我該怎麼做?殺了他嗎?”
“白癡,你聽好了……”
羅伊開始了布置,奧斯卡聽得連連在電話裡說OK。
跟屁蟲,狗皮膏藥,確實很煩。
羅伊對馬宏確實起了殺心。
但不是現在,更不會讓這群混混去殺。
讓他們去風險實在太大了,一個落網,滿盤皆輸,如果將來有混混拿這件事威脅他,將非常不好處理。
做事要周密。
要合理,合法,合規的讓馬宏死。
要做到讓FB不懷疑自己,要做到沒有任何人知道,要做到天衣無縫。
那就隻有他自己親自動手。
同時需要一個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