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矛盾解決不了,李曉燕便快刀斬亂麻分手了。
李曉燕分手後,她的父母覺得她年紀也不小,就希望她趕緊去相親結婚。
她為了避免家裡的催婚,又恰好在支教信息中心看到普沙村希望小學的狀況,所以就一人跨越千裡來到這個地方支教。
李潤民是個癡情的,兩人都分手了。他舍不得兩人這段感情,又把工作調回了漠河。
李曉燕沒在的這兩年,李潤民時常一下班就去在李曉燕父母開的小吃店幫忙,小吃店晚上還賣燒烤,關門基本都是十點多。
兩人分手的時候,李小燕的父母天天看著李曉燕躲在屋裡難受,李潤民這個名字早就被拉黑了。
這不是李曉燕一談到相親整個人就炸毛,又去了普沙村支教,一年就回來那麼一兩回。
兩人分手差不多三個月後,李潤民忽然出現在他們的小吃店門口,把工作調函放在兩老的麵前,說他已經想清楚了。
兩個人如果真的相愛,那麼什麼困難都不會是借口。
李曉燕既然希望留在漠河,那他們就留在漠河。他已經把工作調回來了,希望兩老能為他說說好話,讓李曉燕原諒自己。
兩老一開始也不願意接受李潤民,但李潤民執著得要命,轉眼過去快兩年了,再大的誤會都應該冰釋前嫌,況且兩老站在人家小夥子的位置想想,年紀輕輕想出去闖,倒也不是什麼大錯。
一來二去,李曉燕的父母自然對這個女婿相當的滿意,平時打電話就沒好說歹說地勸她。
偏偏李曉燕自己在普沙村一待就待了兩年,眼看著她歸期未定,大家都急了,當然最急的還是李潤民。
這才帶著兩老直接來到這裡,就希望把刀架在李曉燕的脖子上,讓她給出一個答案。
李曉燕本人沒想這麼多,她一直沒理李潤民隻是因為山裡信號不好,要麼就是太累了,上完一整天的課,她的喉嚨就跟有熊熊大火在燃燒似的,隻想靜靜地躺著,誰也不要跟她講話才好。
不過她目前不想結婚倒是真的,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她都沒考慮到在三十歲以前結婚。
以前是覺得現在經濟發展得太快,她怕自己沒本事養活一個孩子,來到這裡以後則是覺得這裡的孩子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
大山裡的孩子需要她,所以她怎樣並不重要。
有些老師說佩服李曉燕的果斷,她從來都很清醒地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有的老師說李曉燕傻,李潤民這樣徹頭徹尾的‘戀愛腦’,那是打著燈都不容易找到的……
各有各的想法,不過唯一統一的意見是,李潤民這個小夥子工作穩定,又顧家,還孝順,在擇偶標準裡確實算是不錯的人選。
辦公室裡的老師都發表了意見,見譚溪寧不說話,有老師問道:“譚老師,你覺得呢?”(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