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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出師未捷身先死(1 / 2)

李忠仁感覺自己在虛空之中飄蕩了不知道多久。

不能呼吸,不能動,就這麼靜靜的看著這個光怪陸離的世界。

然後,他忽的感覺到一陣牽引,便奔著遠處一個巨大的氣泡飛行而去——

“所以,我才是‘真’穿越者啊。”

李忠仁睜開了眼睛,不由發出一聲感慨。

他的靈魂在虛空之中,不知道飄蕩了多久。

他沒有實體,而是像是一團類似於靈魂一樣的能量。

如果不是遇到了分享空間,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還要沉睡多久。

但是,清醒了以後,事情就好辦了。

現在的他,某種意義上,仿佛是域外天魔一樣。

他可以降生到任何一個世界,死亡的時候,並不會真正的死亡,而是會帶著收獲,回歸虛空,然後尋找下一個世界這樣子。

就像是此刻,他借屍還魂,重生在了一個少年的身上。

“記憶讀取.”

喘息了幾口氣,李忠仁開始讀取原身的記憶。

這是分享空間給他的外掛。

說白了,就是係統數據化,讓很多東西操作變得簡單便利。

當然,最重要的,就是加點。

點的來源,便是世界本源,它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氣運。

天魔嘛,不掠奪點氣運,說不過去。

“我要行俠仗義。”

“我給你買一匹汗血寶馬啊?”

“我要行俠仗義!”

“再加兩個教坊司頭牌!”

“我要行俠仗義!!”

“你昨天晚上,差點摔死啊!”

“你要是給我買逍遙遊,我會掉坑裡?”

“你踏馬昨天要是會逍遙遊,追上了血刀老祖,你昨天就被人家砍死了。”

“我不管,我就要行俠仗義”

這便是原身的部分記憶,也是印象最深刻的記憶,同時也是他的執念。

簡單的說,就是一個被慣壞了的富二代。

心眼不壞。

就是有點傻。

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闖蕩江湖,行俠仗義。

再跟老爹多次爭吵未果之後,便偷了點錢,帶著自己的寶劍,以及那點三腳貓功夫,去闖蕩江湖了。

結果自不必說,出師未捷身先死。

如同路邊一條野狗一樣,寂寂無聲的死了。

江湖,就是這樣。

它不浪漫,它隻玩真實。

不會因為你心善,而對你好一分。

也不會因為你功夫高,就對你善一分。

刀光劍影,爾虞我詐,這才是江湖。

或者說,整個人世間,就是一個巨大的江湖。

人,為了利益,為了一切,在這裡拚殺。

“血刀老祖”

感知著原身殘存的記憶,李忠仁微微眯著眼睛。

這個詞語,來自於金庸的《連城訣》,但是,這個世界可不隻是這樣,因為少年的記憶裡,還有著許多其他的知名人物,簡而言之,這就像是金庸古龍群俠傳一樣,是一個武俠世界的大雜燴。

有的人,出現在了書本上,有的人,則可能是這個世界本來就有的。

當然,因為這樣的雜燴,很多劇情也都是麵目全非。

甚至一些人的人生經曆也都大大的不同。

不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對於李忠仁來說,他在這個世界,還有一點是可以參考的,那便是本性。

舉例來說。

倘若說郭靖跟楊康對換人生,郭靖的本性,也不會讓他複刻楊康的經曆,他也許會一樣壞,但是壞的方式,絕對不會跟楊康一樣,而是獨屬於他自己的壞。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因為個性這玩意,是寫在基因裡的。

“唔~~~”

李忠仁緩緩坐起來。

身體內部的骨骼劈啪作響,仿佛是在放鞭炮一樣!

他現在正躺在荒郊野外的一間破廟裡。

原身,就是在這裡悄無聲息的死了的。

死因更是搞笑。

沒有江湖,也沒有仇殺。

感冒發燒休克然後又趕上外麵風雨大作,身體失溫,就這麼掛了

所以,方才李忠仁才評價這個少年,是出師未捷身先死.

他可是真的出師未捷。

因為這個破廟,距離他所生活的城池,譚城,也不過幾十裡地而已。

甚至可以這麼說,這座破廟的地契,很有可能就在原身的父親,譚城首富,譚半城的手裡.

某種意義上來說,原身,就好像是上個世紀美利堅發到太空中的旅行者一號,看似在遠離太陽係,實際上,可能到人類能夠研究出亞光速飛船,離開太陽係的那一天,它還在為了離開太陽係而努力著,甚至到不了那一天之前,它就壞了

“所以,然後,該怎麼呢?”

李忠仁站起身,晃了晃脖頸。

那還用想,當然是回家了。

拍了拍身上的土,李忠仁啐了一口唾沫。

有福不享,非要去外風餐露宿,他又不傻。

這是第一。

以及,他占據了譚韋恩的身軀,也算是繼承了因果。

前身死前,最大的執念反而是,自己有點對不起自己的父親。

所以,借著這次險死還生的機會,回去認個錯,還能巧妙的掩飾了性格上的轉變,可謂是一箭雙雕。

譚城,李忠仁也不知道在哪,大約是在中原大地的某處吧,原身的記憶裡本就沒有這些,尤其是在古代,很多人甚至連東南西北都分不清。

但是,當李忠仁看到了譚城的時候,還是不由驚呼了一下。

這座城市,可比想象中的要雄偉。

而這座城市的一半,都屬於譚家。

說實話,這在正經的王朝裡,是不可能的。

不是說世家門閥沒這麼大的能力。

漢唐時期的世家門閥的確某種程度上,可以做到這一點,但是,前提是那是一個龐大的家族體係,家族的主體成員加上佃戶之類的,可能得幾萬,甚至是十幾萬人的樣子。

憑借著各種各樣複雜的宗族關係,你才有資格控製這一片龐大的區域。

但是,據他所知,譚家,就倆人。

原身的父親,譚慶堯,以及他,譚韋恩。

原身的母親早年病故了。

所以,就隻有兩個人的家庭,是怎麼維持著這麼龐大的財產的呢?

前身從未想過這件事,因為這在他看來,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李忠仁得想。

在古代,這種法製不健全的社會裡,你所擁有的財富,一定要匹配你的戰鬥力,否則,你就注定會被當成肉豬。

印象裡,譚慶堯雖然帥氣,是一個中年帥大叔的模樣,但是,他應該是不通功夫的。

背後似乎也沒有什麼大官做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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