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起,吃過早飯後,顧曉霞去上班,李龍檢查著自己的五六半自動步槍。
原本這一次過去隻是送糧食,但李向前給出來的這個活對李龍的誘惑力還是挺強的。搞好了打幾頭野豬,再打幾個其他動物,那小一千又出來了。
年前能有這麽一個活,李龍還是挺開心的。現在他掌握了幾個打獵的點位,還可以去問問哈裡木他們,按這樣計劃,進山一趟再不濟也應該能搞到一兩頭野豬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想要打到好獵物,必然是要先把槍擦好——不然在寒冷的冬天,槍機凍住卡殼或者走火,眼睜睜看著獵物從眼前跑掉,那滋味絕對不好受。
比釣魚的釣著魚又脫鉤了還難受。
如果野豬發狂,在關鍵的時候槍卡殼,那野豬衝過來是會要人命的。
把槍仔細擦完組裝好裝入槍套後,李龍穿好大衣背著槍出了門。各房門都檢查了一下,關好鎖好,這才牽出七十六號,套上馬車。
七十六號是一個非常聰明的老馬,知道要乾活了,很配合的轉身進了車轅,李龍給它套上套子,拍拍背說道:
「你啥時候能像上一世看過的那個接學生的狗子,自己知道套車,那就真好了。」
七十六號打了個響鼻,也不知道是表示輕蔑還是有其他意思。
趕著馬車出了大門,反身把門鎖好,李龍坐上馬車往西趕去。
出了縣城時太陽才露出半個紅臉,李龍估計了一下,等到哈裡木那裡的時候才是半上午,一切都來得及。
這一趟他打算在木屋裡住兩三天,能打著就打,打不著就回來,不貪。馬車上除了給哈裡木他們帶的東西外,李龍自己還帶著一些饅頭,木屋裡還留著少量的食物補給,如果沒有意外的話,夠自己吃幾天的。
隻是因為打獵是臨時起意,李龍帶的草料不夠,他需要在哈裡木那裡拿一些草料備用。畢竟自己吃的東西好弄,七十六號吃的草想在冰天雪裡搞出來,不容易。
他打算送完糧食後騎著馬去打獵,這樣在雪地裡跑起來還能快一些,效率高。
一邊胡思亂想著,一邊任由七十六號拉著馬車沿著烏伊公路往西走,差點兒走過了,明明岔路口就在眼前,七十六號卻沒往南拐,而是直接往前走——大約以為李龍帶它去石城?
李龍急忙揚了揚鞭子,拽著韁繩拐到了往清水河的路上。
這條路明顯不如烏伊公路那麽平坦,被壓出來的路麵也有點窄,不過七十六號不挑,最多就費點力而已。
雖然太陽已經露出全臉,但溫度還是很低,出來這一會兒功夫,七十六號的頭臉就變成了白的,李龍的皮帽子的栽絨,以及他自己的眉眼上的毛也一樣成了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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