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低等級超凡者們的冷兵器戰鬥中,體格往往對戰鬥力起決定性的作用。巨魔與地精的身高差距接近五倍,地精反抗巨魔的可能性比人類反抗巨人還要小。但是地精們很聰明,所以被巨魔們招為奴隸……如今的巨魔語以及各種祭祀規程,都來自於地精的創造。
很快,這些更加聰明而狡詐的地精就學會了航海術。
他們逃離了被巨魔控製的南方大陸,散開到了各片大陸。靠著經商、研究,以及偷竊、模仿其他種族的技藝,地精很快就成長了起來,變成了不可忽視的種族。
最重要的是,地精與巨魔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們的血統感染力很強。
無論混什麼血、無論男女,地精生下的孩子都是地精,巨魔生下的孩子都是巨魔。往往需要**代連續的血統浸染,才有可能漸漸鈍化一些他們的種族特征。
而這種顯而易見的種族共性,讓分散到世界各地的地精變得異常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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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來說,巨魔算是巨人的優化版。獸主特地縮減了體型,強化了巨魔的生命力、來讓他們不會互相爭奪食物。
可被優化過的巨魔卻走上了與原型巨人完全不同的另一條路……擺爛。
正因為他們體格強大、皮膚粗糙、生命力強到斷頭都不一定會死、徒手能擊殺野外環境的全部野獸、無視大多數毒素、天生精通“巫術”與“詛咒”。巨魔們基本免疫大多數疾病,因此連雨水都不恐懼、蚊蟲更無法咬破他們的皮膚。而這樣可怕的種族居然是大規模群居的。
如此強大的種族在肥沃的熱帶雨林之中,不可能有任何天敵。
也正因如此,巨魔們不懂種植、不懂建築、也不懂畜牧,獲得肉食的唯一手段就是依靠獵人的捕獵。
因為熱帶雨林的物產足夠富饒,就算如此也輕易養得起這些巨魔們。因此千餘年過去,巨魔從未在南方大陸上滅絕、可他們的文明還保持在原始社會狀態。
可地精們卻殺了回來,通過更強大的科技產物、訓練出的道途能力,以及積蓄的財產,反過來統治了南方大陸,成為了巨魔們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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