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們離開這吧,這裡太小了。”
畢業舞會過了沒有幾天,十一就不想繼續待在這個鎮上了。
主要是她不想看見那隻大青蛙了。
連羅森都覺得煩了。
天天拿個破吉他在他家門口彈啊彈的,彈的還不好聽。
簡直就是噪音製造者。
有時候煩躁起來都想一把將他捏死。
當然年輕人的那種青春情懷也罪不至死。
“你確定,離開以後可就再也回不來了。”
“我確定,這裡不過是我人生的一個小小的旅途而已,以後我可以懷念,但是沒必要把這段旅途重新再走一遍。”
“你什麼時候說話這麼有哲理了。”
“最近我在翻一些哲學方麵的書籍。”
“學哲學找不到工作的。”
“難道哥哥你以後不打算養我了嗎?”
十一委屈巴巴的看著羅森。
“又來這一套,真是敗給你了,從小到大,每次都是這一招,你就不能換點招數?”
羅森一拍額頭。
“招數不在新舊,有效就行,嘻嘻。”
“那你抓住我的手。”
羅森一揮手,他藏在地下室裡的500公斤黃金,就飛到了他的身邊。
一陣藍光閃過。
兩人就消失在了房間裡。
過了大概10分鐘。
此時是早上8點,邁克準時拿著個吉他又來彈唱了。
這一次是鄉村音樂風格。
他唱了半個小時,房子裡麵一點反應沒有。
他就很奇怪。
因為以往這個時候一隻拖鞋早就飛出來了。
而且每次都非常準,正中他的麵門。
他現在臉上還有幾個鞋印子沒下去。
“阿米莉亞!”
“馬庫斯大哥!”
麥克衝著房子大喊了一聲,依然沒有反應。
“我進來了!”
他慢慢的推開圍欄,走上台階。
發現房子的門是虛掩著的。
他推開門走了進去。
“anybodyho?”
喊了幾遍之後還是沒有反應。
他繞著房子,左左右右上上下下都找了一遍,根本就沒有發現有人。
“去哪兒了?
怎麼連門都不關?”
接下來的幾天邁克天天會來,羅森當初買下的這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