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副局長做出決定,兩輛閃爍著藍色警燈的雪佛蘭全尺寸越野車抵達現場。
車門打開,四名穿著黑色西裝的男人對著執勤的警員展開證件,然後直接通過了警戒線,找到現場負責的指揮官。
“你是現場指揮官?”
“是的,你們是什麼人?”副局長眉頭一皺,不滿的掃了幾人一眼後,問道。
“cia。”
副局長:“……”
劫案謀殺組探長:“……”
警長:“……”
“有什麼事?”副局長的神色好了一些,但卻絲毫不慫。
雖然cia名頭很大,而且級彆很高,但是,他們在國內卻沒有執法權,更何況,他們還管不到洛城警察局的頭上。
他們隻對長官和市長負責。
在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國的執法機構了。
國國內執法機構,大致分為聯邦執法機構,比如fbi、dea、atf(煙酒、槍支與爆炸物管製局)、dhs(國土安全部)、irs(稅務)等等。
然後因為其是聯邦國家,所以各州擁有自己完善的行政、司法、執法機構。例如州國民警衛隊、州警等等。
之後還有縣警、市警察局等等。
其中,管轄範圍從大到小。聯邦執法機構自然是在整個聯邦都有執法權,州所屬的執法機構,則在整個州範圍內,擁有執法權,縣警、市警察局則在對應範圍內,擁有執法權。
這麼看的話,似乎執法權限劃分的清楚明了,而且從上到下,等級分明。
但實際上,州警隻對州政府負責,縣警、市警察局隻對對應的政府負責,而且,他們內部還有相應的職能部門,比如禁毒、劫案謀殺、槍支管理等等等等。
也就是說,實際上從上到下,大家的職權都有重疊,且各自的老大不同。
這樣的情況就造成了每一等級的執法機構,實際上是獨立的,並沒有上下從屬關係。
這就造成了,在同一個案子上,大家都有執法權。
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就出現了管轄權的爭執和摩擦。久而久之,大家的關係能好才怪了。
上麵的領導們,或許還會顧忌聯邦機構的權力,從而做出讓步。但下麵的“員工”們,卻誰也不服誰。
因此,在聽說來的人是cia這個在國內沒有執法權的機構後,副局長並不慫。
“這裡我們接手了。”副局長不慫,cia的特彆探員也不可能慫,直接道明了目的。
“憑什麼?”副局長質問。
“這是文件,你可以看看,副局長閣下。”
一把搶過文件,副局長看著抬頭寫著市政廳字樣的文件,臉色難看的很。
但隨即,在劫案謀殺組探長的低聲勸告下,副局長冷冷一笑,看了四名特工一眼,大手一揮:
“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