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誰曾經說過,有些事情,不上稱,沒有四兩重,上了稱,千斤都打不住。
這一次徹查靈山衛,暴露出來的問題可不僅僅隻是項飛他們參與拐帶孩童。
事實上,項飛等人早在前兩年就已經偷偷摸摸的抓了許多朱重八的同行,隻是事情做的隱蔽,被抓的也儘是些無親無故的乞丐,這才沒有在上次黑煤窯案的時候被查。
隻是這兩年,項飛他們已經不再滿足於偷偷摸摸的抓乞丐。
一是乞丐的數量就那麼多,二是各個州縣都開始修路、植樹、辦工坊,那些無家無業的乞丐反倒成了香餑餑,以至於能抓的數量越來越少。
能抓的乞丐數量變少,意味著能賣的錢也越來越少。
因此,項飛等人乾脆盯上了役兵為奴的玩法。
敲黑板。
大明的衛所有四種類型。
第一種是邊鎮衛所,比如後來的朵顏三衛,這些是駐守邊疆的衛所,主要負責的就是守衛邊境。
第二種是沿海衛所,比如登州的威海衛、成山衛、靖海衛,這些衛所主要負責的就是守衛海疆。
第三種是內地衛所,這些衛所散布在內陸州縣,擔負著維護地方穩定、調劑軍備物資的職責,同時也是衛所屯田的主力。
第四種則是“在內衛所”,比如原本曆史上就臭名昭著,如今更是頂風臭十裡的錦衣衛。
靈山衛就屬於第二種情況,主要職責是守衛海疆,並不是屯田的主力。
項飛等人需要撈錢。
所以,不是屯田主力的靈山衛,也開始了“自發”性質的囤田。
但是,軍屯開墾出來的田地,存在產權方麵的問題。
說白了吧,朱皇帝鼓勵百姓開荒,誰開墾出來的荒地就可以歸誰所有,地方官府要幫著辦理田契。
而衛所開墾出來的荒地卻從一開始就沒有明確該歸誰。
歸衛所?
還是歸開荒的軍士?
恰恰就是因為產權不明晰,所以地主豪強們也盯上了軍屯這塊肥肉。
強占不行,那就買,買也不行的話,那就低價佃租嘛。
正所謂隻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
隻要敢想敢乾,想弄幾畝地還不容易?
於是乎,你弄幾畝,我弄幾畝,大片的軍屯田地就易了主。
如此一來,原本就不太願意搞軍屯的衛所士卒們就更加沒有動力去搞屯墾。
然後,問題就再一次回到了原點。
項飛等人需要撈錢。
軍士們不願意屯墾,就意味著自己沒有開荒出來的田地可以賣,沒有田地可以賣,就撈不著錢。
再然後,項飛等人就想到了克扣軍餉、隱匿衛籍、侵吞屯田收益等玩法。
心黑一些的,更是直接逼著軍士們去給那些地主豪強們做工——人是衛所在編的,軍餉是朝廷發的,活是給地主豪強們乾的,地主豪強們再把遠低於正常行情的工錢結算給衛所的那些指揮使、千戶之類的軍官。
查到這些亂七八糟的破事兒之後,哪怕是自詡見多識廣的楊少峰也為之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