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軟而不舉,舉而不堅,堅而不久?
這他喵是去幼兒園的車嗎!
楊少峰暗自吐槽,李善長卻又繼續說道:“曆朝曆代,除了唐明皇那段時期,平常你看哪個朝代有不重生男重生女的?”
“尋常百姓也好,鄉賢士紳也罷,又或者是什麼達官貴人,往往都不乏溺斃女嬰的例子。”
“故而才有凡不舉者不得科舉為官的規矩。”
隨著李善長的話音落下,楊少峰才明白過來,所謂的不舉到底是怎麼個情況。
跟堅不堅的沒關係,跟久不久的更沒牽扯。
所謂的不舉,指的是婦人產下女嬰之後,往往會溺斃女嬰。
這種情況尤以民間的窮苦百姓居多。
其實說來說去,還是因為生產力低下給鬨的——生男丁的話,彆管能不能讀書科舉,能不能當得上官老爺,最起碼代表著家裡多了一個壯勞力。
可要是生女兒的話,不光意味著要多養活一口人,更意味著要替女子準備好嫁妝。
敲個黑板。
彩禮這個玩意兒跟聘禮是兩回事。
聘禮是娶正妻用的,女方通常要回報數量更多的嫁妝。
比如說楊少峰,取兩個公主的聘禮也不過兩隻大雁和合歡、嘉禾、阿膠、九子蒲、朱葦、雙石、棉絮、長命縷、乾漆等,而且這些東西還都是陳忠他們幫忙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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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東西的真正價值,全加一塊兒也不足一千貫錢。
但是老登回過來的嫁妝可就多了去了。
從日常的吃穿用度,再到楠木垂花柱式千工拔步床乃至於棺材,所有嫁妝首尾相連,足足有十裡地,這就是所謂的十裡紅妝,說是價值連城也不為過。
就這,還沒算兩座單獨的駙馬府,以及老登單獨再賞賜給楊少峰的那些專屬於駙馬的東西。
民間婚嫁當然不可能按照這個規格來操辦。
但是,民間婚嫁也往往是嫁妝多於聘禮。
像大宋的時候,彆說民間百姓會因為嫁妝而發愁,就連皇帝也一樣會發愁。
至於說男方多給聘禮,女方不回嫁妝?
彆搞笑了,那他喵的就不叫娶妻!
納妾?
納妾是屬於買賣,妾的地位比家裡的大牲口也強不到哪兒去!
要不然的話,也不會有寵妾滅妻是重罪的說法。
順帶著還得敲個黑板。
古代納妾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納的。
能不能納得起妾,隻是納妾的一個潛在標準。
真正的硬性規定是“年四十無子者,聽納一妾”。
明白了麼。
尋常百姓,四十歲還沒有生出兒子的,才允許納一個妾室。
要是再生不出來,通常情況下就隻能說明是命中注定無子,官府也不會允許你再納第二房小妾。
哪怕是特殊情況,比如說在當地還多少有點兒地位,也需要宗族裡的族老們提供證言才能再納第二房小妾。
而且,納妝還對經濟實力有硬性規定,必須得有五分田地才能納一個妾,以確保能夠供養妾室及子女。
即便是皇帝,也隻能擁有一位皇後,三位夫人,九位嬪妃,二十七位世婦,以及八十一位禦妻。
其中皇後為正式配偶,其餘皆屬妾室。
綜合計算,皇帝可擁有一位正妻和一百二十位妾室。
到了宗室這一層麵,如世子、郡王,二十五歲無子可納二妾,三十歲仍無子可增至四妾;將軍、中尉等則依年齡遞增名額
出自《明會典·禮部》)
至於官老爺們……官老爺們另算。
畢竟規矩是規矩,現實是現實。
不讓官老爺們納妾,官老爺們就養書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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