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石立被抓走的當天。
政府就派了一個工作組進駐了東興航空公司。
直接宣布這家公司已經被政府接管了。
兩個月後,工作組感覺到了問題。
這個公司是蘭石立一個人的。
他不簽字即使接管了,在法律上他還是蘭石立的。
於是政府就想到了破產這一招。
隨後蘭石立被關進了江城的紅山監獄。
他在那裡享受著與眾不同的待遇。
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
每天四個人輪流看管。
不可以跟任何人講話。
不可以看書。
不可以寫字。
不可以見家人。
不可以見律師。
除了指定的警察,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靠近。
開始的時候他理直氣壯的拒絕簽字。
也正是這樣才會一步步的演化的越發嚴重。
後來他猶豫了,他想結束這樣的生活。
所以在考慮簽字還是不簽字。
直到他被和死刑犯們關到了一起。
他才意識到這個字不能簽了。
他曾問過一個強奸殺人犯。
你既然都已經得逞了,為什麼要殺她呢?
是她反抗了嗎?
殺人犯說,她沒有反抗,相反還很配合。
蘭石立疑惑的問道,既然配合,為什麼還要殺呢?
殺人犯說,正因為她配合,才覺得她更可怕。
她太配合了,我就擔心她告發我,所以就把她殺了。
然後他就意識到了,這個字簽不了。
或許也正是因為他沒有簽字,才最終留了一條命出來。
蘭石立在監獄中境遇的改變是因為萬科的王實去看他才得以改變。
王實說他是代表華夏企業家來看他的。
他的命運就是華夏企業家的命運。
王實知道他是被冤枉的。
警察知道他是被冤枉的。
檢察院也知道他是被冤枉的。
中級法院、高級法院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
在監獄的支持下,他申訴了。
最終高院派人來了。
他於2013年,才得以出獄。
此後2016年到2021年,差不多六年的時間。
他被抓了幾次,又被放了幾次。
公安局抓,檢察院不同意。
抓了又放,抓了又放。
最後還上了紅色通緝令。
再通過國際刑警從國外把他抓回來,又關了兩年。
直到兩年後被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