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考古研究發現,在明清時期黃花梨就被當做貢品,專門供給皇室用的。
黃花梨的家具,越久越容易出油包漿,還是那種越用越有光澤越溫潤的料子。
深受皇室貴族的喜愛。
而在《圓明園則例》冊三《物料輕重則例》裡記載,黃花梨是僅次於紫檀木的存在。
當時紫檀木的價格是每斤2.2錢,而黃花梨是每斤1.8錢的價。
這本書先是被京城、滬市等地那些愛好收藏的有錢有權人關注了那麼一波,表示想收藏。
既然上麵的有錢人有權人喜歡這東西,說明有利可圖啊。
那些精明的商人們嗅到了商機,才跑來這裡把黃花梨的價格一步一步的炒了起來。
由此可見,它本來就是個值錢的大寶貝。
隻是在民國和抗戰那些年月,大家都朝不保夕,沒人會關注木料好不好,有沒有收藏價值。
咱們國家成立之初就更不用說了,一窮二白的。
加上後來的除四舊,直接讓黃花梨就此蒙塵,淪為耐燒的柴火。
不過這也很正常,人隻有吃飽穿暖有地方住了,才會關注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
不管怎麼說,這波機遇她夏染是趕上了。
租了當地的一個靠近公路邊的大院子,在門口寫了個收海南黃花梨的牌子就開乾了。
價格直接寫了1塊5到1塊8斤,看優質程度定價格。
對,她按斤收,當下好多人都是按車或者噸為單位算的,她按斤收。
細算按斤稱對他們更劃算,這算是目前市場的最高價。
夏染又花了些錢雇傭那些閒著沒事乾的老頭老太太幫自己到處宣傳了宣傳,說自己這裡收黃花梨和其他貴重料子。
夏染準備好磅秤,就坐等客戶上門了。
很快就有人上門了,比如手裡有不少存貨的那幾家鋪子的老板們。
他們主要過來是刺探軍情的。
看夏染是來真的,還是騙人的。
經過一陣討價還價,覺得夏染給的價格可以。
他們能賺不少,就打算把各自手上積壓許久的這些料子給出了。
因為夏染答應他們大料也收,而且價格還不低,想來想去把手裡的這批貨出了再說。
這麼倒手一賣能賺不少呢,這樣敞快好說話的傻子不多見,好不容易遇上了就得抓住。
顯然,這幾位男老板都把夏染當頭發長見識短、人傻錢多的傻婆娘看待了。
不然,腦子正常的誰會主動往上提價收貨呢,這不是傻子才乾的事嘛。
何況他們也沒聽到什麼利好政策或者消息說黃花梨要大漲啊。
後期自個需要了,他們再慢慢往進收唄,反正又不著急。
當下藥廠收的基本都是出油量大的小料。
藥廠要的料子,需要切著碾成粉末再提取精油,大塊的料子不好處理,且成本過高,不是很受歡迎。
他們日常裝貨的時候,總會偷偷摸摸的趁著人家一個不注意偷塞幾塊大料進去,濫竽充數以增加重量和體積。
這次就挺好,他們也不用偷偷的往進塞料了,人家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