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接著他們就吵著打了起來,再後來他們就倒在了地上一動不動了。”
警員問“他們開槍的時候你在乾嘛?”
夏染“我那會兒差點沒被嚇死,我以為他們想殺我呢,就偷偷的往後退了退。
我當時想偷跑來著,可嚇的太狠了,全身沒一點力氣,發現自己根本就跑不了。”
“你認識他們嗎?”
“不認識,我第一次見他們,他們說他們是聽令行事的。”
“那你知道是誰要找人來殺你或者搶劫你的嗎?”
夏染搖了搖頭“不知道,他們沒說。”
幾位警員聽完基本跟他們預估的一樣,現在就看槍上的指紋能不能對得上了。
忽然一警員問道“你會用槍嗎?”
夏染回道“不會,我們國家是禁槍的,私藏槍支是會被判刑坐牢的。
犯法的事我們可從來不乾。
我們國家隻有警察是有槍的,而且是部分警察,還不是所有警察有槍。
我發現你們國家太可怕了,為什麼普通老百姓就能持槍呢,這也太危險了。”
警員來了句,“說明你們國家太落後,合法持槍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
“那你們警察豈不是得忙死,天天有槍擊事件發生,你們不覺得特彆辛苦嗎?”
“辛苦,你最近有得罪過什麼人嗎?”
夏染回的是,“沒有,我在這裡認識的人很少。
我來這裡也沒多久,沒跟什麼人發生過衝突。
我也不怎麼瞎逛,不是在家裡待著就是去股市溜達。”
“你來我們國家乾什麼?”
“做生意,尋找商機。”
“你為什麼路過這條街?”
“我是從納斯達克股市出來的,打算回家去。”
“你還炒股?”
“對。”
“你賺了還是賠了?”
“賺了。”
“你買的都有哪些股票?”
“互聯網的,這個漲幅最大。”
“你住附近?”
“對。”
這幾位警員聽完,這女人目前看著沒問題,就是不知道真相是不是如此。
若說這就是真相的話,這事也太離譜了。
一群殺人放火的玩意互相起內訌團滅了?
而被搶被殺的人卻好好的,怎麼看怎麼奇怪。
“你在這邊還有什麼其他親人沒有?”
“沒有,就我自己。”
“你答應給對方多少錢買你的命?”
“我包裡總共就5、6萬美金,具體的金額還可以再商量的,錢肯定沒有我的命重要。”
幾位警員了然的點了點頭,難怪這女人會被這些黑鬼們給盯上呢。
一單身的華國女人還如此的有錢,不盯你盯誰?
這些從華國過來的人,總是很極端。
要麼特彆的窮,需要刷盤子打小時工才有麵包吃才能活著。
要麼特彆的有錢,跟那些地主家傻兒子似的,走到哪花到哪還炫耀到哪。
這類人最容易吸引一些幫派的視線和注意力。
被他們盯上勒索錢或者綁架都是件非常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