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肉吃就行,這兩天村後的山裡不太平,酒就算了。”
葛二擺了擺手,笑容滿麵的道,“今晚讓趙明獨自守窩棚,還不知道他得嚇成什麼鳥樣。”
“狼群下山之後,應該不會有彆的危險了吧?”林富強對此也不是十分清楚,他看向村後的大山,依舊是滿心警惕的。
林澤跟著爺爺回了家,劉英已經做好了菜,紅燜狼肉美味依舊。
“小澤,你這兩副狼皮,讓你奶鞣製好了,冬天給你當披風穿。”林長貴對自家孫子的本事,那是滿心的自豪。
劉英同樣點頭,“狼裘大衣,我大孫子穿上指不定有多帥呢。”
晚飯林文林武又一次過來蹭飯,兩人在家吃飽了糊糊,來林長貴家倒是沒有吃三和麵的餅子。
隻是都很饞劉英紅燜的狼肉,一人吃了三塊兒,有林澤采摘的調料,劉英的手藝比王二妮好的多。
辣椒燜出來的狼肉,一點酸味兒也沒有。麻辣好吃的,讓人恨不得吞掉舌頭。
“奶,我都想每天過來吃飯了!”林文舔著手指,滿臉乖巧的道。
“想的美,你澤哥在這兒的時候,還差不多。”劉英白了林文一眼,看向林澤的眼神,就似在看一個寶貝。
“澤哥,你彆回城了吧,就留在村裡,村裡多好啊,山上那麼多好吃的…”
林武手裡拿著林澤夾給他的肉塊兒,慢悠悠的啃。
林澤吃肉,同樣吃的很香,他點點頭又搖搖頭。
“我也想在村裡多待幾天,但爺奶家裡的存糧不多了,城裡我爸媽家裡,魚吃完了,估計是沒有肉吃的,我得給他們送點肉。”
林澤說罷,看向林長貴家廚房角落裡醃製的一整匹狼肉。
“帶回家是應該的,明天就給你爸媽帶點肉回去,想來再過來,有什麼關係?”
林長貴抿了一口汾酒,再夾一筷子肉放進嘴裡仔細的嚼。
“嗯。”林澤點頭,夾了一筷子劉英專門給他炒的蘑菇,送進嘴裡,鬆茸鮮的差點咬掉舌頭。
晚上用林文林武給他打的洗腳水泡腳,他泡完腳林文林武接著泡,等兩個小的泡完了腳,那水都黑的起了泥漿子。
林文林武白天穿的都是草鞋,鞋拌子總掉,他們很多時候乾脆就不穿鞋,赤著腳在村裡走。
第二天林澤回村,背簍裡裝著剝了皮的一整頭狼肉,林木生駕牛車,葛二端著槍相送。
林澤畢竟是個半大小子,背著那麼多肉,葛二擔心他在路上被搶。
雖然這個年代在鄉下槍械不被管控,但林澤不能拿著獵槍進城。
葛二躺在林澤旁邊,嘴裡叼著樹葉和報紙卷成的煙,猛抽一口嗆的他連連咳嗽。
“澤老弟,等你下次回村,可得給老哥我帶一盒子煙。”
林澤給林老爺子帶煙,不是秘密,這又是羨煞村裡眾老頭的一點。
林長貴愛惜的很,很少給旁人發煙。
“你管我大侄兒叫弟,是不是應該管我叫叔啊?”林木生駕駛著牛車,樂嗬嗬的問。
“呸呸,各論各的,我和你侄兒是兄弟,不耽誤我和你是兄弟,這是兩碼事。”葛二哼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