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鬥?”
房頂上的林禦露出了有些疑惑的神情,看向了黎念。
黎念也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不過我聽說好像是在『秩序』的統治力還沒有那麼絕對、影響力還沒有大的時候,在高端玩家和組織之間比較流行的解決爭端的方法。”
“現在好像也仍舊有時候會沿用。”
而在下方,除了李華和諧星,餘下的幾人似乎也不是很清楚。
“諧星,賭鬥究竟是什麼形式的?”
小雲直接開口問道。
諧星轉過頭來,看著小雲,也笑嗬嗬地開口:“所謂賭鬥,其實就是玩家和玩家之間產生了分歧、特彆是對某樣【道具】歸屬權產生分歧後會選擇的一種解決方式,在一年前還是比較流行的。”
“具體內容就像是這個名字——雙方選擇暫時把【道具】交出去,然後通過雙方都認可的對決方式進行決鬥,誰贏了誰把東西帶走。”
“或者,是雙方一人押上一樣【道具】,贏的把所有【道具】都帶走。”
而聽到這裡,小雲產生了新的疑問。
“聽起來還算不錯,但是……誰來做公證者呢?”
“當然是神明,”李華淡淡地說道,“賭鬥不會發生在現實之中,而是發生在‘公平與裁決之神’的‘決死之地’。”
“所以說,這東西還需要『秩序』的人同意咯,恰好他作為華東大區的負責人,是有這個權限的。”
諧星笑著說道。
“怎麼樣,李華——你們『秩序』贏了,我們就歸還『神偷』所偷走的四樣【道具】、並且把那個妖魔交由你們處置。”
李華蹙眉:“那個妖魔好像並不在『神偷』手上、而是在『心理學會』的人手上吧?”
“我會處理好的,”諧星帶著笑意說道,“如果『心理學會』的人不樂意,那我自然會跟他們交涉。”
“不過相應的……你們『秩序』一方也要押上點東西。”
紙鳶打斷了他:“這是事關安危的事情,就算我們不押東西,要不要答應你們都兩說……”
諧星拿出了個小喇叭按動,用“嗶嗶”的聲音蓋過了紙鳶的反駁。
“嘿、嘿,朋友,難道你們『秩序』這件事就一定占著理嗎,”諧星揮舞著雙手說道,“說白了克雷斯和另外三個家夥丟東西,難道不是他們技不如人?你們非得說那些【道具】落在『神偷』手上在我們『自由聯盟』手裡就是危險的,未免太不講道理了——我願意提出來賭鬥,就已經是給你們麵子了!”
“還有,妖魔被從獄山界帶出來,那也是人家本事——現在還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你憑什麼斷定那妖魔就一定會禍亂這方世界?你們『秩序』就沒人持有什麼格外危險的【道具】?”
諧星說著,紙鳶不為所動。
“我們自然有我們的判斷——如果我們『秩序』內部有人違紀,自然也會受到處理。”
諧星看著紙鳶:“這已經是我提出來各退一步的方案了,如果你們還是不同意……那就打!打成一鍋粥唄!打得江城開全堂水陸的道場,磬兒、鈸兒、鐃兒一齊響!”
“我們『自由聯盟』從來沒有都是相對中立的、沒有什麼和『心理學會』結盟的打算,這點我可以向你保證——不過,你們最好不要親手把我們推到和他們同一戰線上!”
李華這時候接過了話頭。
“好,我答應你的提議,不過我隻會押一樣【道具】——『神偷』手上四樣【道具】加上那妖魔算五個,我們就打五場,我們這邊每贏一場,你們就要交一樣【道具】出來。”
“但是……隻有你們贏了‘三場’以上,我才會把【道具】交出去。”
“時間就在三日之後,如何?”
李華推了推眼鏡,說道。
諧星聽了李華的條件,沉吟片刻:“隻有一樣,是不是不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