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昌元年11月中旬。
外派的絕大部分太監宮女,除了極少數犯罪逃逸外,均陸續回宮。
王朝用、劉應坤、王朝輔、凃文輔、孫進、王國泰、石元雅閹黨太監回到京城,立即成了魏進忠的爪牙。
劉若愚、曹化淳編製出內廷整肅管理條例,經朱由校審查調整後,開始全麵頒布執行。
內廷整肅管理條例對於違法犯罪情節較輕的,十倍罰沒違法所得。簽訂認罪書後,予以釋放,逐出宮廷。
對於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汙腐敗、挪用盜取宮裡財物、瀆職失職、殘害忠良、禍害百姓、勾結朝臣、出賣宮廷秘密的和其它違法亂紀的太監宮女。
情節嚴重的抄沒家產後,判決3年至20年有期徒刑,押送至礦場勞動改造。
情節特彆嚴重的抄沒家產後,判決無期徒刑,押送至礦場勞動改造。
瀆職失職造成朝廷巨大損失的、罪大惡極涉及人命和通敵賣國的,沒收全部家產,執行死刑。死刑犯人采用絞刑,給罪犯留個全屍。
經審查沒有違法犯罪的太監宮女,凡是年滿20歲以上的太監宮女,發放路費,遣返回家。回家後,由籍貫所在地相關單位安置工作。
無家可歸或不願意回家的,太監由中華建築統一安置,從事工程建設。宮女安置到紡織廠、服裝廠、食品廠等單位工作。
皇宮的宮女配備標準,未生育的年輕妃嬪原則上不予配備宮女,年長身體有恙的妃嬪配備宮女1人,生育皇子公主的妃嬪配備宮女1人,皇子公主各配備宮女1人,皇後、皇太後各配備宮女4人,皇帝配備宮女8人。除了皇帝身邊配備太監,其它人等一律不再配備太監,太監集中統一安排工作。
宮女太監每3年選拔一次,宮女作為皇家近侍,非常特殊又非常重要的職務,必須是年滿13歲、身世清白、品行端正、容貌美麗、能夠吃苦耐勞的女孩。
通過選拔的女孩,先進入宮女學校接受為期3年的學習培訓。學習期滿考核合格,根據成績分配崗位。
宮女任期兩屆,每屆5年。任職滿5年可申請離職出宮,最多任職10年。期滿後必須出宮,不願回家的,朝廷安排其它工作。
凡是入選的宮女,進入宮女學校學習,即享受宮女學員的待遇。學習期滿分配崗位後,宮女享受正八品官員福利待遇。
宮女學員的直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全部跟隨入京安置,由內廷安排相應工作,接受相關部門照顧和監督。防止有心人利用宮女直係親屬要挾宮女違法亂紀。
太監作為皇家近侍,非常特殊又非常重要的職務,必須是年滿13歲、身世清白、生殖功能有問題的孤兒。通過選拔的孤兒,先進入內官學校接受為期3年的學習培訓。
太監任期2屆,每屆5年。任職滿5年可申請離職出宮,最多任職10年。期滿後必須出宮,不願回家的,朝廷安排其它工作。
惡意製造孤兒以期成為太監的、民間私自閹割的,一經發現,從重從嚴懲處。民間私自閹割的太監不得選拔進宮。太監實在是不人道,必須取締太監這個職業。內廷工作人員以宮女為主。
後宮先帝的嬪妃們根據自願的原則,可自主選擇留在宮裡還是出宮居住。
凡是出宮居住的,可選擇在全國任意地方居住,有子女的可選擇追隨子女。凡是出宮居住的,由皇家給予一次性1萬銀元的住房補助、安家補助,折合人民幣500萬元,另外每月由皇家按照嬪妃等級給予每年最低等級600銀元的生活費,直到過世。
出宮前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不得將宮裡的事情對外透露,否則經濟處罰。願意再嫁的再嫁,皇家默認。東廠派人暗中給予保護和監視。
先帝的女人們一入宮門深似海,為先帝奉獻了大好的青春。放她們出宮,一次性補助500萬,每月給予不菲的生活費,讓她們富貴幸福的過好下半輩子,作為先帝的女人,這也是她們應當得到的。
內廷經過兩個多月的整肅審查,審查完畢。
大明皇宮太監約人,宮女約9000人,外派的太監、宮女約3000人,共計人左右。《清實錄聖祖實錄》中紫禁城有太監十萬,宮女九千,這個說法純粹是政治需要,抹黑大明。
按照內廷整肅管理條例,約4000名違法犯罪太監宮女被嚴厲懲處。
王安、黃鈞庭、崔文升、盧受、鄒義、李恩、梁棟、宋晉、沈蔭、杜茂、高寀、高淮、楊榮、陳增、陳奉、常雲、馬鑒、師明、苗全、李永貞、劉應坤、邱承雲、張彝憲、韓讚周、高起潛、王德化、陳德潤、王之心、栗宗周、王之俊、盧九德、杜勳、李國輔、沈良、楊澤、王應朝、王坤、劉文忠、劉允中、呂直、陳大金、閻思印、謝文舉、孫茂霖、許進忠、孫元斌、楊進、張雲漢、鄧希詔、張升、丁紹呂、許秉彝、李明道、金良輔、李承堯、蘇若霖、李實、馬謙、李茂春、田詔、姚進忠、李進忠、趙進忠、王永福、鄭穩山、劉尚禮、薑昇、盧國相、劉遜、陳應科、劉忠、張燁、馬堂、胡濱、潘相、範通、孫相、陳堯臣、孫惟賢、陳忠、曹應魁、徐貴、屈進忠、王進、王添爵、劉尚忠、齊進忠、楊恩、錢壽、趙昇、王受、梁運、李鳳、王宗、李實、劉克敬、內帑庫太監王虎、丙字庫太監高洪、蘇杭織造太監李實、鳳陽守備太監劉鎮等約400名太監宮女被判處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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