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喪事,他就把老母親和小女兒帶走了。
他帶她們去隔壁省很偏遠的鎮子租了一個200塊的房子,他把他僅有的3千多塊錢交給老母親。
他跟老母親說,他們家裡苦,他這輩子沒辦法儘孝了,未來要是日子過不下去了,請老母親找戶好點的人家把女兒送給彆人。
老母親知知道他要做什麼,沒有攔他,隻哭著說,但願下輩子還能做親人。
他返回了村子,半夜悄悄潛進了施暴者家裡。
施暴者正在喝酒,一邊喝酒一邊罵他窩囊,沒用的東西,老婆孩子都這樣了,還不是不敢把他怎麼樣?
他拎著砍刀過去,把施暴者砍死了。
砍死以後,他也沒有逃走,等著警方來抓他。
警方走訪了村子,有村民說他為人老實本分,也是因為老婆孩子被人欺負又自殺了,他才會走這樣的極端。
檢方綜合了意見,最終判決下來,他被緩了無期徒刑。
他是無所謂的,解決了仇人,無期就無期。
然而,突然有一天,獄警告訴他有人要見他。
是一個陌生人,陌生人問他想不想活?
廢話,要是能活,誰願意死?
他也想出去看看自己的老母親和女兒過得好不好?
陌生人讓他裝病,說會想辦法撈他。前提是,他必須加入一個組織,為這個組織賣命。
偶爾會有殺人的事情,但是給錢。
他立即同意了。
隻要能活著,讓他乾什麼都行。
反正都是判了無期的人,每多活一天都是賺的。
要是能夠再賺一點錢,他還可以悄悄送去給老母親,可以讓老母親和女兒過得好一點。
他果斷接受了陌生人的提議,配合裝病。
他一副病得要死了的樣子,獄警連夜把他送去了醫院。
後來沒多久,他就被通知可以保外就醫。
陌生人把他保出去了,他按約定加入了組織,每天高強度的訓練。
後來時不時地會被派出去參與活動。
每次活動基本上都是殺人。
反正他聽指揮就行。
也不知道是他身手太差,還是下不去狠手,他基本上沒有做成什麼任務,每次都是負傷。
這已經是他兩年來第六次參與殺人了。
警方的人又詢問了他關於布局的事情,他確實不知道,他實話告訴警察,他什麼都不知道,反正有錢拿,他就去了。
警方的人問他彆人是怎麼買凶的?
他說他有單獨的接頭人。
他把單獨接頭人的電話告知了警方,審訊人員第一時間撥打了電話,已經是空號了。
另外兩個審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