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坐,如果這樣能讓你專注點的話。”
看到他那麵具似的笑容,周雨明白,這並不是一句請求或建議。他沉默著坐下了。
“對,對。良好的準備與積極的態度,這是溝通成功的第一步。現在,咱們說回來——你看,我在這座城裡享有特權,我能知道你是誰,你從哪兒來。如果我想幫你,要不了三分鐘你就能得償所願。但是我不能這麼做,因為這破壞規矩。”
“哦?你的規矩嗎?”周雨淡淡地問。
“當然不,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沒有規矩可言。但是,我所服務的主人可不怎麼好說話……這說來話長,因為你知道得太少,所以咱們得從頭開始。咱們兩個其實是很有相似處的,你聽完我的故事後就會明白這點。”
奧斯爾從懷裡掏出一支雪茄,悠然自得地點了起來。
“當我像你這麼大,興許還要再小一點的時候,我的家境非常糟糕——用你們的話說,窮得叮當響。六個兄弟姐妹,淹死在河裡一個,被強盜擄走一個,我就成了最大的一個。我琢磨著種地是死路一條,就和幾個朋友一起去城裡闖蕩……噢,不是現在的這種城,那可是相當久以前的事情。那時候我乾過各種亂七八糟的事,普通點的是搬運工、雜役,走運的時候也乾些更輕鬆的活兒——譬如,有些貴婦人很樂意在無聊時找個臉蛋還行的伴兒……”
他居心不良地嗬嗬笑了起來。對此,周雨隻是麵無表情地端坐著。
“但是這也有風險。你得學會怎麼爬陽台,否則難保不吃男主人的刀棍。我也沒法每次都躲掉老爺們的狗呀!這行是做不久的。所以我很快又換了份工作,是個一個賭場老板服務。多數時候是保鏢,有時也負責催債。這可是個長見識的活兒,你能見到各種各樣的人。曾有一次,我被派去找一個欠債的賭鬼。據說他是個巫師——這點永遠也沒法驗證了。總之,從剁手指到裹上沙泥扔進海裡,一切順順當當。另外,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一本書,寫得怪有意思的。”
說出這番話時,他臉上的笑容燦爛,毫不收斂。但那雙眼睛裡卻沒有一點笑意,如兩個空洞般直直凝視著周雨。
“那書裡寫了些……特彆的內容。一個儀式?祭祀?總之,反正也無事可做,所以當晚我找了個還不起債的倒黴鬼,把他拖到巷子的死角裡宰了。我保證,那時候我可不相信什麼巫術、詛咒、魔法……我就是單純覺得怪好玩的。”
“……你就因為這種理由殺人嗎?”
“唉,小姑娘,唉,為什麼不呢?在納倫什芙,這是家常便飯呀。你吃頓飯的工夫就能經過三具屍體,所以咱們就彆為這種小事爭論了。總之,我乾掉了那個倒黴鬼,用他的血塗滿了角落。你猜怎麼著,那天夜裡有人找上了我。一個很特殊的客人,魯特琴彈得特彆不錯。我挺欣賞他的本事,所以也沒因為他擅闖我家就砍掉他的腦袋。我們兩個就在屋裡聊了一會兒,他問我有什麼願望,我說想試試做個有錢人,他就邀請我,來打個賭。”
奧斯爾忽然神經質地笑了起來。他笑得實在太厲害,把自己嗆得咳嗽起來。
“咳……那他媽的瘋子!他彈了半夜的琴,然後送給我一隻山羊角……天啊,又破又老的山羊角……嘿,我嘲笑他說這破玩意兒一枚銀幣也不值,他就把羊角盛滿了泥水和砂礫,等到再倒出來的時候——你猜怎麼著?裡頭的東西全變成金沙!源源不斷倒出的金沙!
“到那時我才曉得,那老賭棍確實有點東西。但他自己無福消受,倒把召喚魔鬼的法子留給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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