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我相信是非自有公斷,我們就隨你們走一趟。”我說完,向呂強他們看去,隻見呂強和陳媛媛正在通電話。
隻幾分鐘,就到了洋新縣公安局,等我們在他們的小會議室坐下後,那個為頭的警察說:“你們在這等一下,青林縣公安局的人馬上就會過來,等他們來了後,這個事情就由他們來處理。”
大約等了十分鐘左右,青林縣公安局的人就來了,他們一共六人,在洋新縣的警察陪同下來到了我們麵前,一個四十歲左右的警察對我們說:“我是青林縣公安局刑警中隊的隊長崔健民,我們剛接到報警,指證你們在火山鎮大王山煤礦和當地煤礦的人尋釁滋事,把對方的人打傷了,現在請你們跟我回局裡一趟,把這個案子了結。”
“怎麼是我們尋釁滋事?你們不要搞錯了,是他們在尋釁滋事!他們依仗人多,二十多個男人拿著木棒來攻擊我們,我們也隻有兩個人和他們打,我們這樣是正當防衛。”呂強一臉不屑的說。
“我們不能憑著你的一麵之詞就相信,我們要根據現場情況,再根據我們的調查了解的情況再做決定,現在不管你們打沒有打,都得隨我們回去協助我們調查。”崔健民厲聲說道。
“我要是能證明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你們是不是就能憑公處理呢?”陳媛媛問道。
“我們辦案,講究的是證據,隻要經過我們的充分調查和了解,就會在事實的基礎上公平公正的處理。”崔健民回道。
我見這個刑警隊長還是在打官腔,沒有正麵的回答陳媛媛的問題。於是我開口道:“崔隊長,就這個案件,我陳述一下基本事實。第一我們是外地人,是路過到這邊來旅遊的,我們不會無緣無故的去主動攻擊彆人。第二我們隻有八個人,其中還有兩個弱不禁風的女子,對方有二十多個人,人數相差巨大,我們也沒有什麼利益關聯,也不可能去主動攻擊對方。第三就是是對方依仗人多勢眾,主動的挑釁攻擊我們,我們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不得已而為之。同時,我們也有充分的證據能證明我剛才所說的是真實的。請問,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你們還要抓我們回去嗎?你們會主動打擊對方這種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嗎?”
崔健民見我如此問他,稍微思考了一下才對我說:“你說你們隻有六個男人,是對方主動攻擊你們。但據我在現場看到的情況是,對方二十多個人都受了輕重不一的傷。我是不是可以這麼認為,你們是不是依仗自己有武功,而不把對方放在眼裡主動的招惹他們,從而引發事端大打出手呢?即然你說你們能提供證據證明是對方主動攻擊你們,那你們就應該把證據主動的交給我們,我們才好公平公正的處理這個案子。”
“這個證據我可以當場讓大家看,也可以拷貝一份給你們,但要我把我們手中的證據就這樣默默的給你,那不好意思,我們不會這麼做,我擔心到時候證據到了你們手中,會換一種方式出現或者是永遠不出現。”我一臉不屑的看著他回道。
“真是豈有此理!我們警察辦案,還容得你說三道四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現在是犯罪嫌疑人,你們現在隻有無條件的服從我們,跟我們回警局一趟,不然我們將行使警察的權力,把你們押送回警局。”
“嗬嗬!行使警察的權力!警察的權力是用來做什麼的?是用來保護人民和伸張正義的!你們到好,在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能證明事情的發展情況下,你卻采取不看不問,堅持采取你的錯誤行為,憑主觀臆斷認為我們就是壞人。你警察辦案,難道連在大庭廣眾之下看一下我們手中的證據都不敢嗎?更何況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的辦公場所,在這你難道就不能正常的行使你的警察權力?”呂強連續發問,直擊問題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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