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題都不大。
隨著朱慈烺殺了一波貪官汙吏之後。
土地收回的過程越來越順利了。
沒一會兒就見麵前冊子上多了許多土地。
有了這些土地之後。
朱慈烺開始在整個武昌府尋找災民和流民。
以及武昌府居住的本地百姓。
開始真正的分發田地。
和鳳陽的土地分發方式一樣。
以租賃的方式分發給農民。
不允許任何土地買賣。
這與百姓們傳統意義上所認知的不同。
在百姓們傳統意義認知中,土地本身就應該屬於他們。
本身就應該可以傳承下去。
可現在被朱慈烺收回之後,居然隻有租賃權。
這讓許多百姓心生不滿,甚至開始對抗拒絕。
朱慈烺下達了許多指令和文書。
讓所有的說書人在整個武昌府宣傳。
告訴他們租賃權有70年。
在這個人活七十古來稀的大明。
70年跟送給你沒什麼區彆。
這是其一,百姓們還擔心繼承權,畢竟他們也會有孩子未來。自己的土地被朝廷收回之後自己的孩子吃什麼。
文書的第2條就解釋了,但凡是大明的百姓都擁有租賃土地的權利。
一個孩子從娃娃落地的那一刻,在衙門登記。
就會被分到土地。
這兩個政策一出,頓時許多百姓便啞火了。
百姓當中並不都是存貨。
一些聰明人一眼便看出了朱慈烺的這個政策是為了什麼?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土地沒有買賣權。
所有想要用土地的人都必須跟官府申報。
不管你是用土地種樹也好,耕地也罷,蓋廠也行。
又或者是有其他的用途。
跟衙門申報,衙門同意了就能去乾。
通過這些公文,讓武昌府的經濟瞬間就開始發展了起來。
可同時還是有些刁民覺得這些文書侵犯了他們的權益。
對他們來說本來就屬於他們的土地,那可是一輩子的。
如今變成朝廷的了,他們怎麼能願意?
於是一群百姓湊在一起,打算對抗朱慈烺。
如果百姓們不理解,朱慈烺可以解釋。
哪怕百姓們是文盲,對待文書上的內容一知半解。
朱慈烺也能夠上家門派人去一字一句的逐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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