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李元青停止了思考。
“你這個姐妹將來一定會和馮珂離婚,兩人百分百走不長久。
這樣,為了張靚穎未來的生活,隻能想辦法保全屬於她的那份財產。”
“那要怎麼做?直接跟她說嗎?”
“現在跟她說,你倆多年的姐妹情都得散。
你這樣,去找張靚穎的媽媽,讓她再鬨一次,既然馮珂想娶她女兒,為了證明他對張靚穎的愛,讓他簽一份財產公證協議。
公證內容也不用獅子大開口,隻要馮珂保證兩人婚前財產,尤其是兩人名下那家少城時代屬於二人共同財產,無論股權如何變更,都不影響財產歸屬。”
“馮珂會簽嗎?”
“一定會,他現在想要穩住張靚穎這棵搖錢樹,還要對外塑造自己良好的形象,這種共同財產的合同會簽。
你把我的分析和建議告訴張靚穎的媽媽,從她之前的舉動來看,她很愛自己的女兒,既然已經阻止不了二人結合,那就替她女兒保全一條後路。
她不僅會同意,還會感激我們。
等張靚穎看清渣男麵目選擇離婚,這件事再讓她知曉,你和她的姐妹情也能保住。”
劉奕菲為姐妹真去忙活了。
張靚穎的媽媽張桂英也同意這麼做。
於是,張桂英又去了馮珂麵前鬨!
甚至喊來了媒體記者!
為大家揭秘了張靚穎與馮珂完整的感情經曆。
張桂英說道。
“當時馮軻跟靚穎說自己已經離婚三年了。我卻並不太相信他的話,因為馮軻給人的感覺還算是有模有樣的,我覺得他不可能離婚。”
馮珂眼看記者把話筒懟到了麵前,也隻能硬著頭皮解釋起來。
“我與前妻於2002年分居,之後達成離婚協議,各自開始自己的生活,並於2005年正式辦理離婚手續。我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一開始隻是出於欣賞她,以為隻會成為朋友,而自我分居開始,我對所有朋友就表示我已離婚,所以一開始跟靚穎也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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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桂英“我當然不希望她被人騙了,對於馮軻說的話我也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後來證實這一切都是謊言。”
馮珂找補道。
“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後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
談來談去,終於談到了財產。
張桂英表示。
“我老了,深深感覺到錢財都是身外之物,我的唯一希望就是靚穎今後能幸福地生活。我的所謂股份、股權,爭到手裡也是給靚穎留著的,那是她經過自己的天分和刻苦努力應得的。”
馮珂這時表態道。
“我會儘快找律師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
他為了營造自己的良好形象,向記者透露了另外一件事。
“我多年前親筆撰寫的一份《意外身故遺囑》上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後名下所有遺產,均歸屬張靚穎。”
看吧,我真不是為了財產。
眼見目的即將達成,張桂英也漸漸軟了下來,但她還是不相信馮珂會給她女兒帶來幸福。
“作為母親,我真的不能看著我的女兒以後悔恨交加,哪怕女兒可能因此記恨我……我還是相信有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用心,大家也會明白我的一片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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