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的鄉下,幾乎家家戶戶都養狗。
很多崇尚自由的狗子,都不拴繩的。
就趴在大門口,看到有人騎著車子經過時,就會追上來。
有的狗會吠叫:“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但有的狗子,則主打一個:“真正的狗,咬人時從來都不叫!”
現在。
李南征就遭遇了這樣的一條狗,才在沒明白過咋回事時,被咬住褲腳從車子上拽下來,摔了個七葷八素。
更讓他憤怒的是——
等他終於呲牙咧嘴的爬起來後,那條攔路搶劫的大黃狗,早就被幾個兔崽子揪著耳朵,鑽進了胡同內。
倒是有一群老娘們,就在不遠處站街。
可都假裝沒看到李副鄉長,摔成了狗!
“媽的,你們這群兔崽子,都給老子等著!總有一天,我會用海量的作業壓垮你們,摧毀你們的美好童年。”
指著一個胡同口罵了句大街後,李南征看向了胳膊肘。
糙。
磕掉了一層皮,流了好多血。
關鍵是右褲腿被大黃,給撕成了開叉的旗袍。
“這要是放在幾十年後,沒有八千塊的醫藥費,想都彆想擺平。但這年頭,卻是摔了也就那麼回事。”
李南征嘟囔著拿出手帕,隨手綁在了胳膊肘上。
簡單處理下傷勢,李南征彎腰豎起自行車,又看了眼半邊旗袍,覺得也不是太影響市容。
還是去鄉政府門口,恭迎某領導視察更要緊。
把摔歪了的車把,在旁邊的電線杆上整過來後,李南征上車繼續前進。
嘴裡罵罵咧咧著那條狗
狗?
狗!
等等——
忽然間,李南征的腦海中有光閃爍。
想到了前世,曹逸凡來錦繡鄉“慰問”他時,和他說的那些心裡話了。
前世。
曹逸凡能走上那麼高的位子,主要是有三個方麵。
一。
自然是像吸血蟲那樣,吸取了燕京李家的資源。
二。
那顆子彈頭,幫曹逸凡換來了好姻緣。
三。
就是因為一條狗!!
“我記得前世,我窩窩囊囊的回到錦繡鄉後不久,曹逸凡這個好弟弟,曾經來看過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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