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著記憶的大致方位,萬翟拐進巷子。
灰色的濃稠迷霧彌漫在周圍,置身其中,萬翟的感知也在幾何倍地增強。
林發龜、蕭穆驊——這兩個畜生,是當年霸淩萬翟的“常客”。連高中都沒考上,中專也不肯上,家裡也沒什麼錢,所以一直在鎮上當個地痞流氓,跟著土惡霸尋釁滋事搞敲詐勒索。
而去年,萬翟回家的那一次,這倆看見了獨自一人的萬翟,而後沒來由地將摩托車提速,對準萬翟的背後撞去。
——
當然,他們沒能得逞。
在他們想要像騎馬一樣翹起車頭往萬翟身上衝的那一刻,不知是誰先亂動了一下,兩人當場失去平衡,連人帶車失控地倒向一邊擦出去很遠,一側的血肉都被磨到皮開肉綻。
毛孔張開,汗毛也更加顯眼,密密麻麻的樣子看得人發直。
而他們把這件事怪在萬翟身上。
他們統一口徑,對警察說的同一套無中生有的汙蔑,而後知後覺的萬翟,才回家就被抓到派出所問話。
儘管因為路口有監控所以沒有誤判,但這兩人屬於是文盲和素質惡劣有機混合出人性最下賤的特質,見沒有成功害人蹲局子,心裡的火氣是越來越大,居然冒出想要上門砍人的念頭。
不久後,萬翟回家的路上,這倆人居然能將這個愚蠢至極的瘋狂念頭堅持到現在,在傍晚蹲守在萬翟的家附近,把菜刀和一段鋼筋夾在廢紙殼裡麵,裝作是坐著悠閒吹風的路人。
在鎖定了快到家的萬翟之後,這倆人直接從坐在屁股下的紙殼裡麵抽出菜刀和鋼筋,直接朝著萬翟衝了過去。
然後,因為橫穿馬路,二人才大步沒跨幾下就被黑色小轎車來了個空中截停,一人跳起來的時候被撞到,人被擋風玻璃往一側帶了出去,另一人跳晚了,撞到之後在前車蓋上一撲,然後卷入了車底。
兩人還是老天瞎了眼,這樣都沒死成,不過也負了不小的傷,縫針、夾板什麼的都做了,這才算保住了四肢,不過有一人還是不算好,一側腎臟破裂。
可惜,萬翟隻記得到這兒,到底是誰破裂了,他沒有去打聽,也不屑於打聽。
不過,後來隻聽說是還活著,也僅僅是活著。
據說是傷到了下半身,連生孩子那活兒都沒法好使,時不時兩腿還會本能抽搐幾下,說媒的也沒再登門過,找工作似乎也沒地方要。
但這並不足以讓萬翟放過他們。
傷害和傷害本質上是無法抵消的,法律隻是維持秩序,但碰上危及生命的事情,沒幾個人會覺得判決足夠滿意——
看不順眼的極致就是滿眼是仇,有幾個人會心滿意足地願意看著仇人還活著呢?
他們不是後續不動殺心,而是殘廢之後不好再接著下手罷了。
社會渣滓的邏輯就是這麼抽象,“不理解”那是看客自己的問題,傻逼不會因為看客理解與否、接受與否而變化。
講真,這一刻萬翟無比希望那倆家夥還活著……
這樣,他就能親自動手了。
可是已經過去了兩周,以現在的受害程度來看,除非是邪魔們節食,否則這個地方的人根本滿足不了胃口,死乾淨了才是符合常理的推論。
周圍的血腥味很淡,說明就算有遺骸,也幾乎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邪魔的攝食、微生物的分解、自然的降解……兩周時間,時間可太充裕了。
也許這一趟隻是一時的一廂情願,他早該想到的。隻是仇恨太深,以至於自己都衝動了起來,因而忽略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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