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說這話的時候,咬牙切齒。
也不知道他是羨慕嫉妒了,還是憤恨那個叫三爺的多吃多占。
之前救下的三個新娘子這會兒已經被找回來的接親隊伍帶走了。
林毅的蝙蝠還在天上盯著呢。
說要去吃席,那就得去吃!
“那這個三爺有沒有做過惡事?”
林毅挑眉問道。
如果是強搶民女,無惡不作,他不介意來一個替天行道。
正好他的三具屍仆還能補一補。
“這個三爺呢,雖然人長得是凶了一點,但還算講道理,沒做過強搶民女,橫征暴斂的事。”
“就是前段時間抓了一批壯丁去挖墓,後來聽說挖了不少寶貝出來,之後還發了工錢,把拉走的壯丁都送了回去。”
林毅:???
我聽到了什麼?
這位三爺抓壯丁,乾完活還給工錢。
這也叫抓壯丁?
挖墳掘墓,在這個年月,軍閥最愛乾的事就是這個了,發死人財。
不用打仗,沒什麼危險,挖開墳墓就有大把的金銀,賣出去可以補貼軍費,又能壯大自己。
這年頭沒錢同樣寸步難行,打仗打的是什麼,打的就是錢。
可這會兒的工業文明本就是剛開始發展階段,經濟發展亂糟糟的,四處打仗,全國經濟更是一屁股亂賬。
各地軍閥多的很,各自為政,買槍買炮買子彈,招兵買馬購置後勤,哪一樣不要錢?
手裡的錢除了在轄區收稅外,也沒什麼額外來源了,除非橫征暴斂,但傻子也知道,殺雞取卵不可取,所以就隻能挖礦了,哦不,是挖墓。
林毅的眼珠子滴溜溜轉動著。
挖了大墓,有寶貝!
難怪一下子找四個老婆,還要玩一槍挑四洞。
的,有槍有人有財力,你就不能有點誌氣,發展壯大手裡的力量,保一方安定,促一方繁榮麼,就惦記那點褲襠裡的事。
不行,必須要好好地批判一下!
“行了,時候不早了幾位,你們也早些回去休息吧,我們也要繼續出發了。”
“啊!你們這就要走啊!”
“天都這麼晚了,去我家先住一晚嘛,明天天亮了再走也不遲啊。”
“不了,我們還有事要做。”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