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因為是進化肉,加上虎媽跟兩小隻一樣,上一頓進食沒過多久,也沒有怎麼餓,隻是把好吃的內臟吃完,虎媽便停下了。
等虎媽吃好了,虎爸才開始進食。
可以看出,虎爸也因為暴雨的原因,好幾天沒有進食了,加上之前跑來跑去,又是拍死雄虎,又是跑去狩獵,運動量不小,因此早就餓了。
它的體型大,食量也大的驚人,血盆大口吃肉也快,讓蒼年真正見識到什麼是狼吞虎咽。
不過幾分鐘,麋鹿兩隻粗壯的後腿肉就進入到虎爸的肚子裡,估摸著能有六七十公斤的淨肉!
但到這,虎爸也已經是極限了。
沒辦法,它的體重大概在三百二十公斤,吃下體重五分之一的食物,還是進化肉,可以說是大胃王了。
嗷~!
看著剩下這麼多的肉,虎媽衝著虎爸,沒好氣地叫了一聲。
太浪費了!
一家子加在一起,都沒有吃完一百公斤,這隻進化麋鹿卻至少是虎爸體重的兩倍,光是淨肉估計都有三四百公斤。
剩下的至少有三分之二,一家子估計一周內都吃不完。
這樣的大家夥,留著等兩隻崽崽長大了,食量大了,一起吃的話多好啊!
虎媽有些可惜地抱怨著。
而虎爸則是縮了縮腦袋,不敢反駁。
它確實沒想過,狩獵這隻大家夥後,會浪費的問題。
之前,它光想著在老婆孩子麵前,炫耀自己的狩獵本領了!
“確實,就算進化肉腐壞的速度慢很多,但估計也沒法保存半個月甚至一個月,以我們這一家虎的食量,估計也很難在它腐壞前吃完。”
蒼年深以為然地點點頭。
“哎?對了,我是不是可以把多餘的肉,掛起來風乾?即便沒有鹽,脫水風乾的肉,保存的時間也比生肉長得多!”
這時,蒼年腦海中浮現出一個點子。
雖然無鹽風乾肉,聽起來很扯,但有些環境特殊的地方,隻要保證通風涼爽,就能讓鮮肉不腐壞地風乾!
蒼年不知道自己家附近符不符合那樣的要求。
但這麋鹿肉,也不是普通的鮮肉啊!
普通的鮮肉,以現在臨近酷暑的天氣,頂多一天就完全變質了。
而進化肉,至少以蒼年的經驗,四天內是不會出現腐壞跡象的。
掛在乾燥通風處四天,怎麼也該變成肉乾了!
越是想,蒼年就越是感到這個辦法可行。
想到便做,蒼年立馬來到隻被掏了內臟,吃完兩條後腿的麋鹿屍體前,避開了大塊厚實的肌群,從邊角處用爪子劃出一公斤左右的長條,用力撕扯下來。
在麋鹿肉腐壞之前,一家虎至少還要再吃一次,重量大概一百公斤,所以大塊的肉,還是留給鮮吃比較好。
接著,他叼著肉條,跑到密林前,呲溜一聲爬上了樹。
將肉條搭在樹枝上,確保它不會掉下去,蒼年又回轉過來,繼續重複這樣的動作。
看著蒼年奇怪的舉動,不光虎爸懵了,就連虎媽也是滿臉疑惑。
至於虎弟,瞧了一會兒便以為是什麼好玩的,於是跟在蒼年屁股後麵,模仿著撕扯肉條下來,運到樹上掛著,玩得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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