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在25年後在南方沿海某省碰到了大嫂一回。
這時候的大嫂已經很老了,在那邊大嫂又給那南方老板生了一兒一女。
怎麼講呢,那南方的老板就是個子矮一點,有些其貌不揚,當時年齡也不小了。
開始的時候家裡太窮,一直娶不上老婆,也確實比李軍會疼人。
嗯,這倆人的婚姻在三年後解體的,畢竟李娜大嫂一直失蹤,大哥這兒等不及了。
卻沒想到這麼多年李軍一直都娶不上合適的妻子。
大嫂認出了李娜,李娜也認出了大嫂,但彼此沒相認。
話說如果沒有李軍的話,倆人也不會有矛盾。當然倆人也不可能認識就是了。
………
至於說就胡大軍以前的那什麼白月光,還有那什麼虐文女主。
這麼說吧,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李娜有時候都奇怪,尤其是胡大軍那什麼白月光的。
胡大軍過了很多很多年後才對李娜說。
那不過就是他青春期的一次萌動而已,然後有些意難平。
要說有多喜歡多念念不忘真說不上。
他這種人尤其生在他這種家庭,再加上他母親這個身份。
根本就沒有什麼所謂的愛情,甚至他認為男人的世界裡根本就沒有愛情。
如果真要說一定要有什麼的話。
那就是荷爾蒙飆升時的衝動。
然後占有欲。
其他的就沒有了,就這兩樣也比不上利益。
他從來就這樣。
開始他和李娜也就是喜歡李娜這張臉和這身段。然後看著小姑娘還比較有才華,也算比較聰明,有點小運氣,能夠考上機關。
再加上他當時年齡也不小了,把該玩的也玩了,身份也比較尷尬,就覺得跟李娜組成家庭挺好的。
至於說倆人能不能天長地久,他覺得得看倆人怎樣相處。
是否能合得來他認為這倆人在一塊啊,三觀啊,還有喜歡對方的某些點,再加上利益互換,比所謂的什麼愛情靠譜。
當然還是有喜歡的存在的。
要不喜歡的話,他才不會委屈自己。
他認為吧,男女之間一來得看對眼,二來就是能聊在一塊。
三來就是資源互換,他從未想過要占誰多大的便宜,但他也不是能吃虧的,當然正上頭的時候多砸點錢也沒什麼!
隻要他認為值得就行。
而後來兩人連兒子都生了。
再加上倆人一直相處的不錯,也對脾氣他自然不會想離婚。
而至於他以前那些女人,他本來就沒怎麼在意過,後來他覺得他老婆可能會介意。
就跟他鬨離婚那一回,但他老婆不說,可能就是因為那事,還有他親媽那事。
還有就是本來就很久沒怎麼聯係了,有的斷了,有的就送人了。
總之這家夥也挺缺德的,就是但在他眼中。
那些就是花錢買來的玩意兒。
不過就是他還比較講規矩,之前會簽訂協議。
對方同意咱就執行,不同意咱這買賣就談不妥。
但真不是什麼好人就是了。